第一次,算是被赵清嶺骗回来的。
晚餐被灌了点葡萄酒,晕晕乎乎,只隐约想着这房子好大好漂亮,然后就被人揽着后背推进了玄关。
玄关点亮了灯,扑面而来是木质的香。他当时是真的头昏,人家帮他脱了鞋袜他都不知道,只记得第一次踏上那地毯一瞬间的震撼皮毛,雪白、棉花团一般,踩起来柔软极了。
像是踩在云朵里。
而现在,踩着同样的地毯,程彻像幽灵一样飘过客厅。
靠着落地窗是一架漂亮的黑色三角钢琴。
赵清嶺会弹钢琴,且弹得很好。还记得高中某年的新年音乐会他曾经上过一次台。程彻当时他在台下,一直远远地看着他,那首曲子他听得入迷、又有些微微酸涩。
“叮——”
手指戳了一下琴键,发出低低的声音。
程彻的手修长,以至于很多人都说他这种手指适合学琴,可以他小时候的家境,显然没有那样的机会。
他又想起某个场景,那时他们还没在一起,是暧昧最浓的时期。
【怎么一直盯着看,要来试试看么?】
赵清嶺把他拉过去,让他坐在他长凳边上,按住他的手指,“叮叮咚咚”了一声,跳跃了几个键位。
音符简单、调皮而悦耳。
【来,你自己试试。】
程彻还记得那个时候他们靠得很近,他垂眸,心脏跳的很厉害,又羞愧:【……我不会。】
【很简单的。】
男神的手,再度覆在他的手指上,“doso so……”赵清嶺的手指跳了一个键位,“laso”。
然后再按着他的手指——“famiredo”。
程彻还记得,那时窗外的夜幕里,他看到了。
是真的,一闪一闪亮晶晶,漫天都是小星星。
……
就这样,一个人的很多个午后,程彻渐渐喜欢上了像这样抱着膝,在沙发上甜蜜又酸楚地发一会儿呆。
他想起很多事情,想起第一次赵清嶺家吃到了英式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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