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华国刚成立不久,教育理念也没能普及到这个偏远的乡下,在嫁人以前,蓝秀就念过几天的扫盲班,后来因为村里人的兴致不高,开办没有多久的扫盲班也结束,蓝秀自然无学可上。
与蓝秀不同,那个时候初中毕业,还上过一年高中的简西就是一个高材生,在刚结婚那段时间,夫妻俩蜜里调油,简西曾经握着蓝秀的手,手把手教她写自己和她的名字。
蓝秀的字依旧写的不好,可简西这两个字,却在那几年深深印刻在了她的脑海中。
后来,因为父母先后去世,简西又是一个在干农活上没有什么天赋的工人子弟,蓝秀被迫承担更多的生活重担,自然没有功夫和丈夫学写字了,很多时候下工回来,再做完饭菜,清洗完全家的衣物后,蓝秀只想倒头睡觉,夫妻俩的感情也不如新婚时那样甜蜜。
蓝秀心里隐约清楚,丈夫对于自己放弃识字的行为十分不满,他大概觉得她和乡下所有姑娘没有什么区别,她没看过《安娜.卡列尼娜》,不知道奶油是什么东西,在简西说要回城的时候,蓝秀看着他那双重新焕发出神采的眼睛,她就知道,这个男人如果走了,或许就再也不会回来了。
村里很多人都笑她蠢,就连和她交好的一些姐妹也不能理解她的做法,明知道全国各地那么多知青回城后就会抛弃乡下的妻儿,为什么还要放任简西离开。
结婚那么多年,她只知道简西是从海市来的知青,他的父母都是工人,可她却不知道简西在海市的哪一处,不知道他父母在哪个工厂上班,即便简西将来真的抛妻弃女了,她甚至都没办法找到人,让他给自己一个交代。
但是蓝秀想着,如果简西有心,那么即便他回城了,也不会忘了她们娘俩,如果他没有,那么强留一个心都不在这个家的男人,又有什么用呢。
这些年,养家的主力一直都是蓝秀,她也有信心,在简西离开后能够将女儿照顾好,实际上要不是之前那一场病,蓝秀确实能够像她想的那样做到,只是她会更辛苦罢了。
但是过日子不就那样吗,谁也不能保证自己的一生就是一帆风顺的,生产队里也有几个带孩子的寡妇,她就当那个抛妻弃女的男人死了,人家寡妇能够养活自己的孩子,她也可以养活自己的女儿。
时隔三个多月,蓝秀心里已经当简西这个男人没了,可这会儿他居然来信了,让蓝秀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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