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嘎哒——嘎哒——”
鹿皮靴的后跟敲击在光洁的地面上,在宁静的回廊生成了一段清脆的声响。
正在大厅中和亚伯讨论受降仪式相关事宜的兰尼斯五世,闻声皱起了眉头。
身为一名王者,他对这种由迪麦宫廷流传出来的礼靴很是了解,也极其厌烦。毕竟,想让芬利斯王国的国君爱上这种鹿皮制成的礼靴,实在是一个非常可笑的想法。
“可是…….”厌恶过后的疑惑随之充斥着王者的内心,如果他记得不错,芬利斯王国早在二十年前就完全废除了这种礼靴的存在,甚至还将“禁止猎鹿制靴”的条文写进了法典之中。
王者对自己的臣民还是很有信心的,或者说,是对自己给臣下带来的威严感很有信心。他不相信会有哪个得了“失心疯”的臣子敢来挑衅自己的权威,哪怕是以前被他送上绞架的家伙们复生,也不会选择这么幼稚的方式。
既然不是自己的臣民,那么就只有迪麦帝国的皇室了。
和芬利斯王国不同,按照风俗,迪麦帝国只有身为皇室中的一员才有资格穿上鹿皮礼靴。除此之外,一切爵位的拥有者都没有资格跨过这到门栏。
“将麋鹿踩在脚下?还真是出乎意料的大胆啊!也正是因为我要将这种陋习从根源上除去,才会选择下令斩杀所有皇室成员的。”
心中略微的感叹了一会儿,兰尼斯五世为自己的杀戮找到了一个绝佳的借口。
不过事情又转了回来,那个不知死活的家伙到底是谁?如果兰尼斯五世没有记错的话,所有拥有皇室血统并记录在侧的成员们都已经被屠戮一空了,不应该还有剩余才是。
想到这里,兰尼斯五世不仅被门外的家伙激起了一丝兴趣。
“哐——”
厚重的门扉被缓缓的推开,带来的光辉让抬头望去的王者眼前一阵朦胧,但是很快,他就辨认出了来人,呵斥声脱口而出:“索菲亚!”
兰尼斯五世现在很生气,非常生气。在他的心里,一直是把索菲亚算在了芬利斯王国这边的。
也就是说,他认为索菲亚的身份是芬利斯王国的王妃,至于迪麦帝国的公主,不过就是一个可有可无的身份罢了。
所以,他理所当然的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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