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边眼睛也肿了,眼眶上还带着丝丝鲜血,嘴角也受了伤,白色体恤上都是斑驳的血迹。
在这样的灯光下,他这幅鬼样子我还能认出他,足可以见得他这个人的讨厌有多么深入人心。
我站起来往后退了两步,故意和他隔出一段距离,“不是滨城一中扛把子吗?怎么搞成这幅惨样?”
他扶着树从地上站起来,我看见他其实是有些晃荡的,“你在这儿干嘛?你跟踪我啊?”
我翻翻白眼,“我跟踪你?我闲的没事干啊?我家就住在附近好嘛,我是来这儿吃饭的,看见地上蹲着个人,又穿着我们学校的校服,鬼知道是你,怪我多管闲事行了吧?”…,
我懒得理他,转身要走,谁知道他却突然拽着我胳膊不让我走,“我肚子饿了,你请我吃饭吧!”
我瞪眼,“我?我为什么要请你吃饭?我们又不熟。况且我很穷的,我没钱!你换个人打劫吧!”
“可这周围的人我只认识你一个。”
我笑笑,奋力挣脱他的手,“可我不认识你!再见!”
我转过身,他在我身后喊:“就一次!你就当我只勒索你这一次。我低血糖犯了,我已经一天没吃东西了,我没力气走回家了。你要是现在离开的话,就等于是袖手旁观,见死不救,间接杀人!”
我回头瞪了他一眼,“我请!请行了吧?就你这样还低血糖,嘴皮子倒是厉害的很。你自己出门都不带钱吗?干嘛非要我请?”
我就多余管这闲事儿!
我这算是被碰瓷吗?
“我钱包被人偷了。。现在身无分文,大不了我明天到学校还你就是了。”
“算了吧!你个小屁孩,就你这样还好意思叫自己老大,连个贼都看不住。”
他不耐烦地吼我:“你到底请不请啊?我都要饿死了,你是真打算等我晕倒以后背我去医院吗?”
“走走走!您是大爷,我惹不起行了吧?”我还背你?我不踹你两脚就已经仁至义尽了。
我认命地和他一起走,走到一个巷口旁,我突然停了下来,他可能没注意,还在继续往前走。
我站在那里叫他,“你去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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