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这本一千零一夜你一定要卖我二十块喽。”朱大同颠了颠手中的书,瞪大着眼睛对着书摊的老板。然后毫无迟疑的丢下了一张二十的钞票,就往自己家的狗窝跑。
下一秒,曾经的朱大同,就从梦中抽离。吹着从破墙烂瓦的缝隙中吹来的寒风中,他把自己又往墙壁上缩了缩。
大同叹了一口气,心里时不时的还是会想到:我可能是地球上最惨的人,被自己买的盗版书,不,那就是本假书,我居然给它砸死了。
朱大同就是个普普通通的年轻人。那个风和日丽,阳光明媚的白天,朱大同的领导下了个任务,单位要派人去孤儿院慰问做活动,刚好朱大同是孤儿院出来的孩子,这个活就归到了他身上,于是他只能背着包去市场,打算订些童话书给小朋友当礼物。当朱大同在书摊拿起那本砖头厚的一千零夜的时候,忽然之间,他决定了,就是它了,当然不是因为里面的扉页写着什么男人天堂合集什么的。就是单纯的要拥有它,做它的男人。孩子?什么孩子,哦孤儿院的孩子,订些童话书叫书摊老板送去孤儿院,幸福你我他。那个晚上,繁星满天,也许是在预兆着什么,大同在阁楼上,充满仪式感的打开白天买的一千零一夜。然后,“我日,谁撕了一页男人天堂的扉页夹在书里的,哇,心痛的无法呼吸。里面怎么是白纸!我要去干那个不法摊贩,让他知道激怒朱老爷的下场。”说完就把书往天上一丢,书直愣愣掉下来砸到了朱大同的头部,朱大同立马就躺了在了地板上,头顶的血迹靠近一千零一夜的那一刹,书闪过一道白光,朱大同和书就这样从地球上消失的无影无踪。
“拜伦,拜伦!快起来跟我们去城东,有一位贵族小姐在城东门口施舍米粥。”乞儿克里拉扯着奥古斯塔斯·拜伦——大同目前的名字,现在看来以后也会是这个名字——从那间破屋子里出来。“拜伦,你再不讨到铜子,一定会被莫里打死的。”“我知道,我们快去城南排队,不然吃不上米粥了。”
拜伦早就知道,以同行兄弟会的黑心如果还不能按时交上铜子,就算不死也要去掉半条命,而一个乞儿去了半条命在这个城市会发生什么,不言而喻。上个月,拜伦才目睹了一个乞儿因为被莫里因为没有交上铜子而被狠狠打了一顿,连爬出去行乞都做不到,虽然其他乞儿已经努力帮助他,但是最后他还是只能病死在一间破屋里。拜伦目睹了死亡却无能为力,他自己也是依靠前世的记忆,才能避过来到这个世界里快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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