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容易结束,维尔斯一刻都没有多待,直接大跨步走了出来。
然后再一次将陆秋抱进了怀里。
“结束了么?”
“嗯,可以走了。”
陆秋被他抱着往前走了一段,两人视线一直看着对方都没有时间看路。
“你喜欢么?我这个样子。”维尔斯有些不确定地问。
除了陆秋,他就只见过猴子变成的那一个人类,不知道在陆秋的审美里,他这个样子长得算不算好。
动物也是有很强的美丑观念的,维尔斯知道陆秋喜欢有毛动物,看到什么都想去摸一把。
可是变成人之后,这点优势就没了。
他一方面恨不得自己的人形能长回一身毛,又觉得这样皮肤完全相帖的感觉太美好,一点也不想回到从前。
“喜欢,非常非常喜欢,你很帅,绝世大帅哥!放在我从前的世界,你也是最顶尖的。”陆秋毫不吝惜夸赞之词。
维尔斯被她逗笑了,笑起来竟然还有两个虎牙,原本那种凶凶的感觉瞬间冲淡了很多,变成了虽凶却可爱。
陆秋被帅到腿软。
但是还没有高兴多久,维尔斯就又问了一个死亡问题。
“那你是喜欢作为人类的我,还是喜欢作为猫的我?”
陆秋都不知道维尔斯一天天的,脑袋瓜子都在想些什么,跟那些谈恋爱时没有安全感的女朋友一样,不停地追问男朋友,你是喜欢化妆的我,还是喜欢素颜的我?
“都喜欢!不管你什么样子我都喜欢。”
这个回答很明显取悦了维尔斯,他的笑容大了一些,两颗虎牙也越发可爱。
随后他掰着陆秋的手指继续道。
“可是你看着我现在的样子,两个小时内笑了二十八次,你从前要好多天才能笑到二十八次。”
陆秋:“……”
她总觉得维尔斯的占有欲越来越强,也越来越变态了。
但是,她喜欢,也觉得会计较这些的维尔斯特别可爱。
大概可能她也是个变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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