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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律师替他的被代理人孙嘉敏女士写的,律师函中表示博主的直播视频严重损害了孙玲女士的名誉, 要求博主删除所有的相关视频并且公开道歉。
“刚收到律师函的时候我都懵了,一个字不错地读了两遍我才想起来,原来这位女士就是当时被我无意中拍到的那段视频里的三个人中的第三个……”
流量为王的年代,电影博主在可能面对的法律纠纷与新的话题热点之间,果断选择了后者,他把那封律师信p掉了被代理人名字之后发到了网上。
博主的粉丝瞬间对“第三个”这个词儿心领神会。
一时间, 评论的数量快速上升。
“不是吧,她能当小三儿别人就不能拍?”
“破坏**权?电影院门口不是场所么?难道电影院是她家开的?手动狗头。”
“这个事儿我都忘了, 既然她又跳出来了, 那我想问, 那个小jiejie有没有把渣男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