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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把自己碗里的肥rou都夹给了彤云。
彤云受宠若惊地说:“小姐,这几片肥rou是我给厨子多塞了好几个铜元,他才特意给您加的,您怎么好给我吃呢……”
这年头的老百姓普遍缺衣少食,肚子里没什么油水。
而猪rou大多是家养的,产量不高。物以稀为贵,所以大家都觉得肥rou是好东西。
“我最近不爱吃肥rou了。”林灯半真半假地说:“快吃吧,下午还有的忙呢。”
彤云感动不已,感觉自家小姐最近对她越来越好了。
她特意把那几片肥rou留到了最后,细嚼慢咽地吃完之后,还舔了舔嘴唇,回味了一下rou味儿。
瞧她那副没吃过rou的样儿,林灯都觉得这丫头怪让人心疼的。
彤云却很知足地说:“小姐您不知道,我在家里的时候,可是一年到头都吃不到rou的,更别提是肥rou了。”
“所以你娘就把你给卖了?”
彤云是三年前被卖到林家的,那年她十二岁,据说当时她的身价不过十个大洋。
按说现在都是中华民国时期了,也算是“新社会”,买卖人口当然是犯法的。只可惜这种勾当永远都有人做,就连在现代社会都难以避免,更何况是在民国这个兵荒马乱的时候了。
“我娘她……是个好赌的。当时赌输了,欠了人家五个大洋,实在是还不上,就把我给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