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
失望是给他的,厌恶是给身边两人的。
看样子村民的耐心也已经快要没有了。
温钧在心里无奈,又庆幸自己来得及时,没有出点什么事之后再来。不然再晚一些,闹出些事情来,原主说不定就要引起众怒,被村民们赶出村子,连带着牵连了温常氏和温蔷。
可是离了村子,又能去哪呢?
季家已经没有能力给温家找新房子,县城里租赁屋子也不便宜,温家只能要么流浪街头,要么去季家借住。
而且温钧不来的话,原身退了季明珠的亲事,害得季明珠上吊,季老爷不杀了他已经是幸运,怎么可能还收留他一家人?
总之,原身是一步步走在作死的路上还不知晓。
集市并不远,只需要一刻钟的路程。
原身是经常和二流子们出门游手好闲的,体力并不弱,和二流子们一起赶路,丝毫不落下风。
毕竟,偷别人家菜地里的瓜被发现的时候,跑得最慢的那个总是很惨,为了不变惨,体力不能太差,本来是个娇贵小少爷的原身,在这天长地久之下,也锻炼出了一身不错的力气。
很快,集市到了。
集市颇为热闹,熙熙攘攘的人群里,温钧被两人带着,穿过人潮,进了路边一家杂食铺子。
“老大,温钧来了。”
声音像是落进热油里的凉水,引起了热烈的反应,十几个少年呼啦啦站了起来,不耐烦道:“温钧你怎么才来,我们都等你半天了。”
等他半天?怕不是等他付钱等半天吧。
人数太多,就算是简单地吃一碗馄饨,十几个人加起来也是一笔不小的花销了。怪不得他们不舍得,眼巴巴地叫人去找他。
温钧没打算付钱,看了看,发现了“老大”,走上前在他面前坐下。
老大是这群二流子团伙里唯一的青年,其他的人都是十五六岁的少年。
只要没闹出事,到了一定的年龄,家里给娶了妻,大多数少年会脱离集体回去赚钱养家,闹出事来,也会有官府抓起来,收进监牢里帮忙养下半生,很少有人能在二流子这个行业坚持太久的。
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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