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系,退一步就好了,或者更确切的说是换一个方式。
没两天,毓秀就找到了兼职。
在一家个人书店里打工。
老板告诉她,只要她在上班期间不离开书店就可以了,想看书也成,时不时的转一圈,看有人把书放乱了,就摆回去。
毓秀很喜欢这份工作,因为她可以看到好多新书。
工作时间是早八点到中午十二点,下午的一点到五点,典型的八小时工作制度。中午还是工作餐,相当得丰盛,有荤有素有高汤,偶尔想改改口味吃个汤面馄饨啥的也可以。因为书店就在一条繁华的商业街上,旁边就有不少饭店馆子,书店经理会在大概十一点半询问想吃点啥,然后他会去买来,偶尔就直接去旁边馆子吃,方便得很。
而毓秀的工作内容就像招聘她时的老板说的那样,非常的简单且轻松。主要吧,这年头会进书店的人还是以学生为主的,已经工作的人也会来,但基本上就是老师等一些文化人。他们都不会刻意将书弄乱,很多人就算取了书发现不是自己要的,也会主动放好。一天下来,很少有需要毓秀整理的时候。
刚开始工作的第一天,毓秀还是很认真的,然后她就发现其实不必那么认真,因为工作量太少了,而且书店里也不止她一个打工的,别人看到了也会将弄乱的书籍摆好。
之后,有了经验的毓秀就开始认认真真的看起了书来。
两个休息日都在书店里打工,及时到了下班时,毓秀还恋恋不舍起来。这时,老板过来给她发了工资,特地强调她是兼职的,所以每个周末都会给她结算钱。不单如此,老板还特地送给了她一身工作服,连带鞋子帽子。
毓秀高兴坏了。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她是因为听了李桂芳的话,才忍住了没买新衣服,不代表她就不喜欢新衣服。而且,毓秀的审美是没有问题的,她当然知道自己原先的旧衣服比不上同学们,只是她不是那么在意,也不会为了不得不穿旧衣服而心情不好。
然而,有新衣服穿谁又会不高兴呢?
工作服是一整套的,白衬衫加牛仔裤,还有一件很轻薄的小外套。工作鞋是时下最流行的回力鞋,还有一顶遮阳帽。
毓秀回到宿舍里就将衣服展开了,大小正合适,款式也很好,连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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