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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爸是略晚些时候才到家的,他工作忙,京市冬天又天黑得特别早,基本上郝爸到家时,外头已经是伸手不见五指的时候了。
相较于郝妈,郝爸对毓秀的印象还不错。
这就不得不提到一点,毓秀的长相性子本来就特别对长辈的胃口,郝妈是因为早先就在心里存了偏见,才会怎么看怎么不舒坦的。假如毓秀不是她未来的儿媳妇,她老早就喜欢上了。郝爸就公平多了,他也意识到毓秀不擅长人际关系,可说实话,假如儿子真就找了个长袖善舞的交际花回家,他才要头疼呢。
“听小明说,苗同学是京大的高材生?不错不错,平时有什么兴趣爱好吗?”
兴趣爱好嘛……
“我喜欢爱书学习。”毓秀非常诚实的回答道。
换个人说这话,很有一种到别人家来装逼的感觉。可偏生,毓秀长了一张好学生的脸,一看就是个乖乖牌,尤其郝爸遇人遇事多了,只一瞬间就能判断出这姑娘说的就是大实话。
“看书学习好啊!挺好的,这个兴趣爱好值得推崇。小文啊,你也得向苗同学好好学学,别一天到晚的就知道跟小姐妹逛街买衣服鞋子包包的。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你也可以多读书陶冶情cao,从气质上提升自己。”
郝妹:……
不是,我做了什么让你这么拉踩?
平心而论,郝妹虽然不笨但也没有那么优秀,她没能考上最好的那几所大学,读的是略差一些的普通大学。可那也是大学生啊!这年头又不是后世大学生泛滥的年代,反正是个大学生就都是天之骄子。郝家仨姐弟,大姐的成绩也不错的,可离大学终究还是差了一些,郝妹打小就是那种别人家的孩子,反正同个圈子里年龄相仿的女孩子里,她是其中的佼佼者。
是比不上她哥能耐,可她也不差了!!
结果呢?在收获了审美奇特的羽绒服后,又在同学朋友跟前丢了人,回家居然还被实力拉踩了?
郝妹突然觉得,她妈是对的。
晚饭是郝妹和着悲伤吃的,好不容易吃完晚饭,毓秀笑盈盈的表示要回房看书去,郝新明十分狗腿的领着她上了三楼:“这是我大姐出嫁前住的房间,都收拾好了,你的东西也在房里,有什么需要找我,我就在你楼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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