薇拉再一次见到库修斯,是在某位贵族红衣教授的家中。
她付出了智慧和努力,获得了同僚的尊重。还没有开始上大课,但她目前唯一的学生,已经对她初步显现出了对老师的敬意。
她以为。
薇拉觉得作为王的情人,这件不太体面的事。无需被大家记得那么清楚,但是也没有必被要忘的那么彻底吧。
那理论上是一次“小型的”“朋友间的”聚会。 如果不是王的出现令其蓬荜生辉的话。
“我和萝丝德阁下有交情。”贵族教授得意洋洋的炫耀道。周围的法师发出艳羡的欢呼声,少部分拿眼睛偷偷看薇拉。
薇拉感觉到有些反胃,早些时候喝到肚子里的低度酒开始翻腾起来。您还和我有交情呢,她缩着头坐在沙发上想。
她最终叹了一口气,把心中的怒火压下去。老老实实站起来。和众人一起,分站过道两旁,安静的行礼,迎接王与他的……嗯……心上人?
薇拉一年前,三个月前,反正早前没有想过会出现这种情况。库修斯会那么耐心的追求一个人,小道消息翻飞,诗人们已经开始造势歌唱。
纯洁的牧师是神殿的代言人。她完成了使命,帮助库修斯打赢了战争,登上了王位。
大女巫们咬牙切齿的说神殿虚伪又擅长抢夺功绩的时候,薇拉还懵懵懂懂。现在她明白了。
战争分明是那些士兵,泡在营地里没日没夜辛苦工作的诸位赢下的。
无论如何也不是这位牧师的“使命”。薇拉一口气闷上胸,牧师大人要不就是在后方喝下午茶,要不就是用哀伤而悲悯的目光盯着库修斯,或者薇拉,或者随便哪个骑士。
她为什么能用眼神表达那么多情绪!薇拉百思不得其解。
她最大的功绩就是统共三次突然出现在伤病营里,用治愈魔法(薇拉还是觉得违背生命进程的法术有副作用)一下子治好了所有患者的伤,断胳膊断腿没办法。但牧师的安慰一到,断腿的就不再难过了。整个人快乐的像上了天堂一样平静。
要问薇拉为什么记得这么清楚。盖是因为那之后就总有人嫌弃药剂师治的慢,医生是废物。
您送佛送到西也行啊。把烂摊子丢给大家算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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