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邬家那把斩草用的斧头,是我。
若事情这么简单就好了。
要做人上人,自然要踩一些人在脚下。
适者生存。
这是在蓬门就深谙的生存之道。
可是,我动了情。
沈越就是我那心上人。
可笑至极!
我一阅人无数的男馆相公,竟也有为情所困的一天。
我也曾付出过真心,这不打紧,毕竟,真心本可瞬息万变。
可沈越到底是我命中劫数吧。
这一趟,我满腔心意,竟化作了磐石。
从此,沈越二字,成了我思虑的掣肘。
我曾寻思过,为何偏偏是沈越。
在他之前,我试怕了,再不敢念想此生会有归属。
数千个日夜,寻遍了,偏不得;未敢盼,却一朝在手。
姘头千千万,可愿意堂皇牵我入门的,只有沈越。
沈家人待我,真的与血亲无异。
所以,沈府最后被抄家,我头脑一热,不惜亲自从京城南下广陵,求亲叔叔给沈越开一条后路。
我的亲叔叔,是叛军头目、献王麾下第一策士——子翀。
得以与世上仅剩的的骨rou相认,也是托了沈越的福。
献王叛变,源于多年积怨,而我趁机倒戈,并非因为亲叔叔的策反。
那仅是意外得知献王谋划之后的玩笑。
不料一语成谶。
我最初笑闹要子翀收留,只为自保。因那时与沈越闹了罅隙,生怕作为家主的他有朝一日将我扫地出门,我不得不跌回流徙无定的处境。
最后,愚蠢如我,自保却成了自戕。
叔叔拗不过我磕头,答应托人照顾充军西北的沈越。
当时我不敢看叔叔的脸,脑门儿贴紧了地面。可至今记得他那一句答应,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带着股恨铁不成钢的味儿。
而今,叛军势如破竹,我一方面是由衷欢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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