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镇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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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四章 徐马荒的荒

顺顺三十岁了,年轻有为,知情达理,是家里人一致公认的好宝宝。

朱大江不待见丁春兰,见了她不说上也不说下,扭头就跑,眼里根本没这个媳妇。丁春兰心眼子也倔,你为老不尊,我也抵死不理你这个老头子。这样,公公和媳妇的关系就形同虚设了。有时到亲戚家出人情吃喜酒,见了面也不搭话。

朱宏照工作忙,听丁春兰唠叨这事就劝她说:“老头子脑子整,你别理他就是。”

丁春兰不这么想,她说:“你老子是一心想着前头的媳妇吧!他人前人后不把我当媳妇看就是看不起我,看不起我就是看不起你这个三儿子。”

朱宏照摇头,但不作任何评价。老头子这个人他知道,他们父子这么多年,从来没好好说过话,他的事情从来没有得到过老子的赞成和夸奖。

丁春兰抵不上邱桂香一个角落。这是吴大脚的原话。大脚是个豁达的农村妇女,儿子女婿是市里面的干部,慢慢学会了做一些表面文章,即使不喜欢的这个媳妇也做足面子,见了春兰面总要嘘寒问暖,问宏照和顺顺近期的情况,叮嘱她要管住宏照,不要让他在外面瞎喝酒,伤身体的。

朱大江对丁家最大的意见还在于丁长华这个老杂毛目中无人,自以为是国家干部,从没有把他这个亲家公放在眼里。有一次到白镇来,我陪外公在大街上溜达,恰好遇见了丁长华。按理说丁长华应该把亲家公拖回家喝杯小酒,起码也要假腥腥地套一下,可他只和我打招呼:“大侄少,吃过了吗?”把亲家公好像一团空气一样搁在一边。朱大江脸色当时就不好看了,等丁长华走远了,骂道:“什么东西?老嫖货!以为自己是个狗屁干部,瞧不起我们贫下中农啊。”其实,朱大江不明白,丁长华对他的态度来自于他的女儿,你不待见人家女儿,人家为什么要敬重你。有一次,丁长华拖住我说:“你外公怎么像个小伢子,这么大年纪了,跟个晚辈较什么劲啊?”

朱大江看见顺顺是高兴的,毕竟是自己的孙子。顺顺每次回下官河都要带上茶叶、奶粉、香烟孝敬他,茶叶是明前龙井,有时是铁观音,好茶叶再用下官河的水泡出来,真是香气扑鼻。香烟是中华的,一送就是两条,有时是硬的,有时是软的。软的比硬的还要贵。好几十块钱一包,一条就是几百块钱。他舍不得吃,换了十块钱一包的红南京,大脚告诉了顺顺,顺顺打电话给他:“爷爷,这香烟有好有丑,丑香烟伤身体,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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