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没什么仇恨要去报复。
这场突如其来的穿越时空事件,着实让他莫名其妙,外加无所适从。硬要说的话,就是‘我活得好好,生活也逐渐迈入正轨,哪怕是天大的好事,也不值得我去改变’的烦躁感。
但那艹蛋的巨肌天使根本没有给他任何选择的机会,忽然一下子就把他带回十六岁,仅仅留下一句‘有天赋,不努力的话,天赋也会消磨殆尽,所以,好好练习唱歌,等你死的时候,我会再来接你上天堂’的鼓励(等你死什么的,大概也算是鼓励吧)后,就扑腾着翅膀离开了。
多么令人窒息的cao作。
天堂企业的HR如果一直都是这么招聘的话,它至今没倒闭的原因一定是竞争对手地狱太没用了!
但不管怎么说,年轻十岁是一件好事。
詹姆斯在屋子里发了一会儿呆,就决定下楼去找找老爹和哥哥,然后再去思考接下来的事情。
他推开自己卧室的那扇门,走过记忆中昏暗狭小的走廊,下楼梯,空气中弥漫着二手香烟、劣质啤酒和苏格兰威士忌的味道……
楼下有一大一小两个实打实的混蛋——他的老爹约翰和大哥林德。
两人无所事事地窝在小客厅沙发里,一边抽烟、喝啤酒,一边全神贯注地对着电视机里正播出的某个恶俗又弱智的节目指手画脚,外加拍着大腿夸张地嘎嘎大笑。
“咦,小混蛋,你烧退了?”林德率先发现了弟弟说。
于是,詹姆斯的亲爹老约翰也闻声抬起了头:“哈哈,我就知道你死不了,好小子!”
第一个想法是‘原来十年前的这一天我是在生病吗’?
接着就是‘听听,这是和病人说的话吗’?
詹姆斯面无表情,内心世界波涛汹涌。
十年后的他忙于工作,太久没和这样混账的亲爹、亲哥接触了,一时间有点儿接不上茬。
但不得不说,这感觉挺神奇的!
整整十年,莱蒙家男人们的画风好像从来没有变过,半点儿都不会让人有生疏感。简单总结一下就是:不管什么时候,他们都傻逼的毫无体贴可言。
“还傻站着干什么啊,吉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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