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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边的兰斯没做什么额外动作。
但和以往站着一动不动弹琴的样子也略有不同,他叼着烟,一脚踩在舞台前方音箱上,吉他被架在腰间,身体随着节奏微微晃动,俊美的脸上没什么表情,手下不停,只有狂飙的电吉他声响彻了整个场馆。
直到这时候,詹姆斯才跑上舞台。
但他一上台就抢光了所有队友的风头。
聚光灯追逐着他跑上舞台的身影,金发主唱对着麦克风发疯大喊:“我他妈在这条街唱了足足两年,所以,我来这儿唱歌不需要cao他妈的自我介绍!来!告诉我,你们认识我吗?我他妈的是谁?”
他举起话筒架,倒转过去,把麦克风朝向观众席,侧头做出倾听姿势。
歌迷们在下头兴奋地齐声大喊:“吉米!吉米!吉米!”
“重来一遍,我是谁?”
“吉米!”
“我们是谁?”
“行星!”
“有傻逼说我们要去重夺王冠?”
“FuckThe!”
鼓声、贝斯、电吉他立刻天衣无缝地插入进来。
以兰斯、西奥和鲍德温为核心的配合,永远都会有一种来势汹汹宛,如野生动物发动攻击一般的迅猛激烈感,也许很多杰出的乐手都能轻而易举地弹奏出一摸一样的旋律,可没人能模仿出旋律中深沉而强烈的情感和气势。
詹姆斯用双手紧握住麦克风,从喉咙深处发出了一阵阵的低吼。
观众们全都激动地开始用力往前挤,保安们急忙跑过去维护秩序。
一首[FuckThe]开场,直接把屋顶震翻。
重组的行星乐队从一开始就展现出了一种势不可挡的声势!
在[FuckThe]之后,詹姆斯他们又演了[她今年十六岁]和[CrazyNeverDie],本来还想再唱几首《星光》专辑中的歌,但考虑到当时西奥已经离队……
虽然大家现在摒弃前嫌了,可偶尔还是要照顾一下队友心情的。而且,乐队以前有那么多好听的老歌,现在又有新歌,也没必要非要唱那几首了。
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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