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夜躺在四人间的上铺,翻来覆去地想了一宿,第二天早上不免有点精神不济。
昨夜商量着第二天要早起出去逛的同学们,早上集体赖床,一个都没能爬起来。
太真实了。
今天有约会的伍夜起来收拾了一下自己,把自己收拾成一个阳光清爽的大学生。
然而因为没睡好,让他整个人看起来有点慵懒。
起床撒尿的室友看见他,感觉眼前一亮,赶紧把自己眼角的眼屎擦一擦。
喵的,同学一大早就出去泡妞了,而自己还在宿舍赖床,或许这就是男神和rou丝的区别。
九点四十分,伍夜站在门口等待。守时守纪刻在他的血骨里,当谢霁北看见他时,他身姿笔直,气质稳重,年轻的脸庞上,又透着几分见惯风浪的安静自若。
让人想到了隋唐五代的世家子,手里执笔,腰间挎剑,下场能吟诗作赋,上阵能骑马杀敌。
伍夜或许还差了点儿,但也有那个味儿,谢霁北看得满眼兴味,套用宋飞的一句话,就像老鹰看见了小鸡仔。
这是一种食物链顶层,看猎物的目光。
跟爱情无关。
“上车。”谢霁北把车停在伍夜面前,戴着墨镜酷酷地朝伍夜说了句。
恕伍夜直言,开豪车穿大牌的谢霁北,身上毫无学生的气质,无论怎么看都像一个社会人。
而且是那种城府深有头脑的社会人。
谈不上喜不喜欢,如果没有任务需要,伍夜觉得自己不会跟谢霁北这种人做朋友。
当然,对方可能也不屑主动跟他做朋友。
满脑子都是戏的伍夜,绕到副驾驶打开门坐了进去,发现这辆车真的不是一般的豪车,室内装饰豪华极了,质感一流。
“车好看。”伍夜不认识牌子,但他也不是嘴特别笨的人,总之挑能说的说。
谢霁北看了他一眼,勾起嘴角:“眼光不错,会开吗?”
看来就算是谢霁北这种人,也是喜欢听好话的,伍夜心想。
“会。”伍夜暑假考了驾照。
这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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