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支蒂凡尼蓝色银笔。
徐明廷将笔随手捡起来,往文具袋里丢,却发现文具袋里已有一支同款了。
蒂凡尼这笔,虽然是用银子打造的,但是用起来还不如五块钱一支的晨光笔好使。徐明廷随身只带了一支,还是管家给他收拾行李的时候塞进来的,他平时甚至很少用。
不是他的,是谁的?
他接触过的人里,谁丢了一支蒂凡尼银笔?
作者有话要说: 哈哈我就看着你们在男主和男二的墙头爬来爬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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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任勤勤的电话一直都在通话中,徐明廷连着拨了三次,都没有打通。
这头,徐家的司机也已经在校外等着了。徐明廷略一斟酌,出门的时候绕了点远路,先去了任勤勤所在的宿舍楼。
徐明廷这样的男神在女生宿舍楼下站岗这等事,可是百年难得一遇的事。他人刚走近,不少拖着行李的女生放缓了脚步,等着想看他究竟是来找谁的。
徐明廷并未注意到周围人的目光。恰好一个路过的女生是他认识的,便叫住了对方。
“赵书雅,请等一下。”
哗——人群里起了一阵细微的sao动。
“又是来找赵书雅的?”
“怎么总是她?”
“连徐明廷也……”
要说赵书雅没有受宠若惊,那是假的。
赵书雅有三门课都和徐明廷在同一个班,同窗了两年了,徐明廷和她说过的话统共十根指头都数得出来。
赵书雅有大把的不二之臣,对徐明廷算不上多迷恋,但虚荣心总是有一些的。一个平日不搭理自己的男神,亲自来宿舍楼下找她,这面子足够弥补她过去两年里在对方那里受的冷落了。
于是赵书雅亭亭地站着,微侧着头,面上带着纯真的茫然,等徐明廷自己走过来。
徐明廷在众目睽睽之中走到了赵书雅面前,开口第一句话就把女孩的幻想打了个稀巴烂。
“我记得你和任勤勤是室友吧?你知道她人在哪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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