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奥娜提着篮子出门的时候在门外看到了格林女士。这位失去了自己唯一亲人的女子手里举着自制的寻人启事,上面有她的女儿的放大彩色照片,还有手写的个人特征,为了第一时间找到知情者,她冒着被sao扰的危险在牌子上留下了自己的各种联系方式并许以重金,哪怕只是提供一条真正有用的线索,都能获得不菲的报酬。
她不久之前还因为走夜路而险些被谋色害命,可是现在为了自己的女儿,她什么都不怕、也什么都不在乎了。
哥谭警方对接二连三发生的失踪案束手无策,当他们打开蝙蝠灯试图召唤蝙蝠侠的时候,那个从来都可以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的蝙蝠侠没有来。不,不是说“蝙蝠侠”没有来,他当然来了,只不过来的不是那个压迫感十足、从一开始就和哥谭警方合作的,就算他的身边跟着罗宾,戈登局长也能感觉出二者之间微妙的差异来,一时间他的心里更没有底了:
在这座充斥着犯罪、混乱、暴力和黑暗的城市里,如果连最后一道防线蝙蝠侠都要溃败让位了,还有什么能坚持到最后?还有什么能够挽救人心,还有什么能够从黑暗的彼端,对那些继续帮助的人们施以援手?
——就在当晚,格林女士疲惫不堪地回到自己住所的那一刻,所有的事情都有了转机。
她刚打开门,一份火漆封口的信就从门缝里滑落了下来。
火漆这种东西,对于追求效率和方便的现代人来说实在太华而不实了。既然给信封封口这件事,不管是用胶水、双面胶、订书机还是透明胶带都能做到,为什么还要用这么花里胡哨还费时间的方式呢?
因为火漆封口这件事,有个以上种种省时省力的方式都做不到的长处,那就是“署名”。
这封信的信纸是白色的,上面有着星星点点的烫金,而用以封口的火漆也是奶白色的,那个手写的花体名字上涂了薄薄的一层金粉,二者呼应之下,便显得那个如雷贯耳的名字更加耀眼了:
忒弥斯。
这个名字实在太眼熟了。格林女士眼含热泪、双手颤抖地撕开了信封,激动得差点没把里面的信纸一起撕成两半,毕竟当一个人到了真正绝望地步的话,不管什么方式,她都是会愿意去尝试一下的,哪怕是她向来最嗤之以鼻的“通灵”:
【格林女士,展信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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