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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都是从鬼门关里回来的英魂,不畏刀枪,不怕火,所到一处,敌军无一生还。
百闻不如一见,确实威风,当初身为局内人,偏见蒙住了她的眼睛,看什么都嫌弃,如今再以事外人的身份来看,便瞧见了他封将军的光芒,甚至还有闲心奉为了一句,“不愧是战将。”
陆百户道:“将军让二少夫人过去一趟。”
“将军?”姜云冉眉头轻捏,他还找她干什么呢,她都另起锅灶了,还是自个安好为好,拒绝道:“眼下是要打仗了吧,将军那么忙,我就不去打扰了。”
陆百户又换了一个称呼:“参军让二少夫人过去一趟。”
这回姜云冉应得很快,“在哪里?”
陆百户领着她走向军营外,今日没有落雪,难得是个晴天,太阳花白,落在人身上虽没有温度,但好过被雪飞割脸,路面的上积雪被那一阵马蹄踩踏后,变成了坑坑洼洼的黑泥,姜云冉深一脚浅一脚地跟在陆百户身后,到了军营外的点兵场,刚洗过的鞋底又被泥水糊满了,见陆百户停了脚步,寻了一圈,选了一块勉强能站脚的干爽地儿,正欲问人呢?一抬头便看到了她熟悉的参军。
一人当前,骑在了适才被她夸过英俊的马背上,银色盔甲加身,腰配弯刀,银冠束发,阳光几缕穿过他发冠,折射出了一道刺目的光晕。
当真是比阳光还明朗的男人。
光晕晃了一下她眼睛,姜云冉闭了一下眼,再睁开,见他一手勒住缰绳,身姿休闲地坐在马背上,随着马蹄的迈动微微晃动,对着前方密密麻麻的士兵,扬声道:“列队!”
随他一声令下,跟前的队伍迅速有序地排成了两个方队。
一万余人的兵马,耳边竟然万籁俱寂,片刻后,姜云冉又听到了那道熟悉的声音,清冽中透着一股震慑人心的威严,“不灭辽军。”
话音一落,众将士齐声道:“终不还!”
封胥继续道:“踏雪军所指。”
众将士:“战无不胜!”
“铁血长枪,挥刀向前,骑风破浪,誓死卫国!”整齐的口号,激昂热血,震天动地。
姜云冉还是头一回见到如此大的阵势,激烈的气氛确实振奋人心,连着她也一道生出了几分热血。
原来参军这么厉害。
她出生于商户,从小对市井倒是熟悉,可对官场完全不知,朝廷上的事她都一知半解,更何况是军营,不知道参军竟然也能有这么多兵马?
出神的功夫,已经开始点名了。
先是百户报了人数给千户,千户再上前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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