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的肩头,我听到了咀嚼声,在月光冷冰冰的照耀下看到了他被啃光的头皮,还有凸出来的半块大脑。
“嗨,朋友!真高兴你在匆忙赶路时能停下来看我一眼。”这个人兴高采烈地晃动着身体,丝毫没有头皮被鸟啃净的恐惧。十字架在泥土里插得很深,我看见一只乌鸦把一块长着头发丝的头皮嚼碎吞下。他的大脑粉嫩柔软,让我几乎控制不住自己,想要一刀将那核桃状的浆袋拍成rou酱。
“你怎么会在这里?”按住因渴望而颤抖的右手,我问道,“这里是通往荒骨沼泽唯一一条路,我想不出一个普通人会出现在这里的理由。”
这个男人的脸一瞬间变得严肃起来,“实不相瞒,朋友。我在这里,是为了成就一件伟业。”
如果喂饱乌鸦也算某种“伟业”,那他此行该是相当成功。我说,“什么伟业?”
难为他没了头皮还在调皮地动脑,“你猜我的身份是什么?”
我瞥了一眼他身上堪比破铜烂铁的铠甲,“一位骑士。”
疯子骑士,在这个荒诞纪元里常常出现。
“不,不不!”他似乎感到很得意也很好笑,一张大嘴咧得能塞进去好几枚铜币,“我是一名修士!”他义愤填膺地说,“我到这里,是为了消灭邪恶的亡灵法师!”
噢,幸亏这疯子没有得逞。这家伙原来连一个疯子骑士都算不上,是一个比疯子还疯的修士。我对他完全失去了兴趣,正要催马前行,那疯子却叫道,“等等!朋友,你要去哪里?!”
我将马勒出一声高昂的嘶喊,就像某种仪式的开幕,“我去消灭亡灵法师。”
“原来如此!”疯子猛然间激动起来,他鼓劲一拔,直接把手掌从钉子上扯下来,从怀里掏出一本破烂的书。我盯着他被扯出两只血洞的手心,发现自己越来越喜欢他了。
“我要为你赞美祈祷,伟大的勇士!”他扯着难为情的声调说道,我本该起一身鸡皮疙瘩的,但莫名觉得这种疯癫的祷词就该由他这么疯癫的修士说才合理。
“你这是什么书?”
疯子修士骄傲地举起书的封皮,“它的名字叫《天经》,只是上半部,讲述命运和苦难。下半部为《地义》,讲述美德与善行。我认为《地义》的一些观点没有《天经》适合这个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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