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线,悄无声息的刺入心脏,缠绕绵密、丝丝缕缕,但我们都忘了打结,稍一用力,一切就又回到了原点。
正如此刻各自品酒、各有心思的我们。
台上的乐队唱起一首新歌,是sting的《desertrose》(沙漠玫瑰),虽是英国人唱的,却极具中东风情。歌手的嗓音深邃透明,我不禁想起六天后的沙漠之行,随口同阿尤布抱怨道:“说到沙漠,这次你不去,艾默丁教授天天让我们去找会阿拉伯语的人呢。”
阿尤布很有自知之明:“他一定很后悔收了我这个懒人。”
我掩嘴偷笑:“肯定的,你让他上哪儿再找合适的人。”
闻言,穆萨微微蹙眉,看起来对这件事毫不知情:“去沙漠?”
“对,教授接了一个企业的测绘项目,要深入沙漠。”我点头道。
穆萨静默片刻,轻晃着手中的酒杯说道:“我都没去过沙漠深处呢,只在城市的沙漠边缘呆过。”
阿尤布的目光立马惊异地扫射过去:“难道你想去?”
我的心也提到嗓子眼,要是穆萨想去,项目组又恰好缺这么一个人,艾默丁教授必会应下。
红酒的光泽朦胧隐晦,穆萨垂眸品了一小口,轻轻抬头,温柔的眉色下,那双眼沉沉湛湛,静如深潭。
“说说而已。”低沉的,仿佛漫不经心的嗓音。
我和阿尤布同时松了一口气。
可是,阿尤布又是为什么要松气呢?
此时,连翩和比尔已是跳得尽兴,一同从舞池走了回来。连翩干脆落座,发现桌上多了两个人,问我:“汐汐,你的朋友?”
我点点头。
连翩笑着同他们打招呼,又盯着穆萨多看了两秒:“咦,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你?”
她当然见过,我们第一天来迪拜时,便偶遇过穆萨两次。
大概是因为穆萨的外形出众,思忖几秒后,连翩很快想了起来,兴奋惊呼:“啊,是你,阿拉伯帅哥!我想起来了!不过那时候你穿着白袍,让我一下没反应过来。”
说完,她大方地打量了一番穆萨的新着装,啧啧赞叹道:“还是这样穿好看,随意亲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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