仍有他熟悉的亲昵,有友情、亲情……
却像一夕间被谁给蛮横打翻似的,混乱得一蹋糊涂。
卓裳裳扬起脸,忸怩地像要吵架,“会痛呀,放手。”
应远嗤地笑了起来,松开她的手。
像要展示什么似的朝她张开手掌,先是抚上她的脸,再用手掌牢牢地锢住她的脸,让她完全面向自己,仰起白皙的颈子。
小时候,同龄的孩子都讨厌她,明目张胆地嫉妒她——他没少痛殴过那些垃圾,长大后,那些人却反蓄意围着她,开始想从她身上捞到好处。
即使被这些丑陋的恶意环绕,卓裳裳仍是甜美得慑人,她像玫瑰,渗得出蜜的玫瑰,可她有刺,而且有毒。
他低下头,亲吻这个女孩。
像所有第一次的吻那样,先是试探意味地吻上额头,接着是脸颊。他们大概上高中后的距离就没以前那么近了,裳裳的脸依旧柔软,暖暖的。
他记得她高中时最喜欢的乳液,还有常用的那只护唇膏的气味,他去机场时都会顺手带回来给她。
应远的手指抚过她的嘴唇,苍白而透明的粉。
一年前,从纽约回来后,裳裳的妆就变重了,她喜欢染上浆果色调的唇釉,是很美,但他不习惯。
高中念女校时,她从没认真化过妆,永远都扎了个蓬松的丸子头,裙底露出运动长裤,笑得张扬。
他们学校离得近,社团常有往来,他才辗转认识她的好朋友。分手是梓柔主动提出的,他出国前夕,她说,不想要远距离恋爱,而且,“你能保障我什么呢?”他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裳裳突然开口:“你的手,和哥不一样。”
他的手,和璞夏哥不一样。
应远的手心偏凉,指尖细腻到应证他的养尊处优,璞夏哥的手温暖而干燥,中指旁有块硬茧,是他长期拿笔积年累月地磨出来的。
“所以?”他深深吸了口气。
不晓得是不是因为昏暗灯光的关系,总觉得他此刻的表情,温柔地令人想哭:“??真要做?”
这不像他。从小到大,每次他们俩一起干坏事,从来都是她在迟疑。
卓裳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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