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了件好差事:定期的去拉萨一趟,跟进绛曲的生活与修行,要越细越好。
徐风雅一高兴,便请大家一同去喝酒庆祝,兰兮本是拒绝的,她还想定期去拉萨采访绛曲呢,可是,她向来认怂,胆小怕事的,随波逐流惯了,除了在绛曲面前能横两下,旁的人面前,就是一只怂狗。不对,还有一个人她也敢怼,那就是褪去了风雅伪面的徐风雅,但是前提是在下班回家之后。
所以,在公司里,她还是一只怂狗。
包厢里挤满了人,怎么滴,拖家带口的也有二三十人。
杂志社里年轻单身的并不少,毕竟都三十上下的人,谁还同她一样,谈一个崩一个,不是父母不同意,就是男人劈腿,要不是就被无故的小三一把,估计再也找不到比她更凄惨的女人了。
兰兮的前任数起来,倒是一箩筐子了,也都不是什么歪瓜裂枣,可却都是实打实的渣男,更加讽刺的是,杂志社李小萌的现任男友竟然就是我的前任男友,真是天地太小,剧情太狗血。
兰兮一个人躲藏在角落里,兀自的喝着饮料,可是你不找事,事自来找你,这不,找事的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