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过烧烤和零食,孩子们早吃不下蛋糕了,林凤音却坚持切成小块,让他们带回去也是个心意。好在能在二小上学的家都不远,几个大人分头送,不到十点就给全送到家了。
鸭蛋的十岁生日注定是难忘的一天。在这一天,他第一次过生日,第一次收到最想要的玩具,第一次养一只狗,第一次有同学来做客,第一次梦想成真……闹到十一点多,他也不愿上床睡觉。
反正是周六,第二天可以睡懒觉,林凤音也不说他,收拾好残羹冷炙,上隔壁还笤帚。
金家老两口已经睡了,来开门的是金珠,穿着一件白色的大短袖。
“喏,我放门后了,明儿婶子要找不着,你告她一声。”
男人不置可否。
放下笤帚,她也不想走。从今天开始,她相信他当初的“视如己出”不是说说而已,是真的能做到。
甚至,他对鸭蛋的意义,比她想象的还深远。
具体的她说不来,反正就是有预感,如果鸭蛋能在膝下得他亲自教养,以后肯定能成才。
林凤音四下里一看,没人。
一把抱住他的腰,“谢谢你。”
男人身体僵直,愣了愣,拍了拍她肩膀,不敢回抱。怕自己忍不住。
“金珠。”
男人怔了怔,“嗯?”这是她第二次叫他。
“金珠。”
“嗯。”
“金珠,我喜欢你。”
男人双手发颤,“什……什么?”
林凤音踮起脚尖,凑到他耳旁,“我喜欢你,金珠。”因为你是我见过最有男人味的男人。
为了听清她说什么,他凑得特别近,近到林凤音的嘴唇不小心触到他那厚实的耳垂。明明是这么冷淡寡情的人,怎么偏生了副大善人的耳垂,连上面的绒毛也看得一清二楚,细细的,软软的。
仿佛初夏的青桃,酸涩,但纯粹。
林凤音没忍住,想要尝这枚青桃的滋味,用牙齿轻轻的磨了磨,瞬间察觉浑身的血液都涌到那儿,她的脸红得不像话。
拔腿想跑,已经来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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