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字。
磕磕绊绊写了一章后,齐怀墨感觉自己状态不好便停下了。
他还煞有其事地在写了作话。
【作者有话:大家好,我是黑喵,昨天断更了非常抱歉,实在是有特殊情况。
说出来你们可能不信,我穿书了。
我穿到了我基友二狗的文中,成了我干儿子玄宝身边的起居郎orz,还差点被杀头。不过看到他没死我挺开心。
唉……你们肯定不会信的,或许我开创了“穿书遁”?
可是我是真的穿书了啊2333。
总之我会尽量保持更新的,虽然你们看不到。
祝大家一切都好。喵~】
停笔,齐怀墨扭头看向窗外,眉宇间拧着愁。
日光轻晃,尘埃微漾,这个午后,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只是自己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
他想念他的家人。
也不知道自己穿书后是个什么情况,身体还在原来的世界么?还是变成了植物人?或者已经死了?
他独居,也不知有没有人发现他出事了。
一想到爸妈会为了他急得团团转,他心里就一阵难受。
他怀疑是自己执念太深才穿书的,他是很想让原著中的萧北玄复活没错,可是就不能让那小子反穿书吗?
早知道就不让二狗把自己写进文里了,还有——
他就不该为萧北玄这狗儿子哭!
*
次日卯时,齐怀墨急匆匆起床。
他打着哈欠洗漱梳头,而后戴上官帽,换上朝服。
这朝服内里白色交领上襦,黑色下裳,外面是鹦鹉绿大袖衫,袖子和衣摆上都有着墨绿色的枫叶绣样,彻底贯彻了将枫都特色进行到底的设计理念。
穿戴好后齐怀墨对着镜子检查自己的仪容仪表,原著同名角色就是照着他写的,因此他并未像其他穿越文一样长着一张倾国倾城的妖孽容颜,而是保持着自己本来的样貌——遗传自母亲的桃花眼,和左边眼角下的泪痣,遗传自父亲的挺拔鼻梁,还有家族无一幸免的白皙皮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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