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要说: 有些案子真是令人匪夷所思,不提九零年代,说一个我知道的两千年后的交通案:我一位老师的朋友,不是老板,是一个有身份地位的人,他某日因工作原因驾车经过某山村,突然一辆摩托横刺里冲出来撞上他的车。驾摩托的是个十五岁的少年,身手奇高,摩托车报废,而他只是擦伤。然后倒霉的车主被村民围困殴打,同行的人打电话求救。武警去了,车主却解救不出来,村民们要车主拿出一百万赔偿,后来车主赔了五十万得以脱身。如此典型的碰瓷,车主被打的不成人型,那个村的人袋袋平安一点事没有。
荒唐案件时有,炮灰将这个案子写在作话中,是事后警察告诫:“出了车祸赶紧驾车逃走,千万不能停车,逃走了再报警。”
简直不能相信自己的耳朵,驾车逃走是违法好不好?而且转眼大帮村民涌上公路,撞死人怎么算?
。
☆、第十章、多事之日案叠案
乔若茜本想借贩卖妇女儿童案频发为民工说说话,大作用起不了,起码让彭氏重视这个问题,最好能给旗下民工结清工资。结果被石岭村案的判决激怒,一举想起买卖媳妇是民粹,和老板拖欠民工的工资并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进而想起“我穷我有理”也是民粹,以至于法庭判决都带着偏向性,不能忍受!
怒气加上要帮彭氏开脱,她提议“将人们的视线转移到山区恶劣的民俗上”。
然而“转移”这个词明显用的不妥,人贩子绑卖城市妇女,是源于山区有买卖妇女的传统,和企业拖欠民工工资扯一块未免牵强了些。但她尽管恨“山匪”,仍下意识同情民工苦干一年拿不到血汗钱,毕竟她也是打工族中的一员,高级点罢了。遥想刚吃文字时,被压低稿费甚至拿不到稿费,对民工的不幸她无法不感同身受。因而所以,不管有关无关,明示不便就暗示,以示本记者是这么看的,其他记者大有可能也这么看,彭氏且看着办。
听话听音,高总看出乔记者心中不平,肚里也有些委屈,指出绑架案居高不下是从去年七八月开始的,那会距年终结算还早。
乔若茜一愣,拍额道:“是哦!建筑工地民工的工资不是按月结,是按工程结,或者年结,只有腊月绑架案跳升,才能和拖欠建筑工地民工的工资搭上关系。”
“建筑工地民工”她咬的挺重,潜台词无非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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