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着典型的米国人形象,金发碧眼傻白甜,穿上休闲服就是个活泼开朗好公民,换上西装眼镜再梳个背头,就是华尔街黑心精英资本家。
当他一觉醒来发现自己呆在一个婴儿的身体里,他花了一天时间接受了自己穿越了的事实。
每个穿越者都有一个建功立业称霸世界的梦想,但这个梦想在Oliver当了一年婴儿后就放弃了。安静地呆在米国做个普通人过一辈子也挺好的,没错,吃了睡睡了吃的婴儿生活让他堕落了。
然而,他的想法大概是无法实现了。
当他看到书店里D□□id Rossi写的书,发现自己进入了犯罪心理的世界,他更加坚定了自己的想法。
当他幼儿园时,他突然发现自己可以感觉到别人的情绪,甚至可以影响别人的情绪时,他当时的内心活动完全无法用语言描述。
在这个精神变态满地走,连环杀手多如狗的世界,变态了也不是件特别令人惊奇的事吧,Oliver如此安慰自己。
为了让自己不在未来和敬职敬业的bau小组在监狱里见面,刚上小学的Oliver就研究了很多关于心理学书籍,企图治愈自己。
直到某一天,Oliver在电视上看到变种人,他才恍然大悟,喜极而泣,我不是精神病,我是个变种人。
Oliver的能力施展起来无声无息,任何人都只觉得这是自己的想法,所以Oliver成功地在他出生的这个小镇获得了好人缘。
上辈子的知识储备让他这辈子的学习也轻松很多……并不,上辈子的Oliver是个文科生,虽然有重生红利,但他为了研究自己的变种能力选择了人类学和生物学,拿出上辈子高考的干劲勉强考上了斯坦福。
毕业后,他的假期还没开始就出了事故,然后他就跑去cia当了个审讯人员。
说到他的变种能力,影响情绪这种说法并不完全正确。他的能力不是在心理上的影响,而是生理上的,通过改变人体的各种分泌物质进而达到影响思维和行动的作用。
就像是有很多的心理疾病和精神疾病,很多时候是由于生理上的问题而引发了心理问题。
至于说这个能力鸡肋,主要是因为,就Oliver现在的自我摸索来看,他可以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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