凛手上,气愤地说:“你看看,这不就是你自己写的吗?别想着毁灭证据,我可拍了照!”
方凛展开了纸条,是手写字体。
【是不是恨死我了?想让我放过你和亦承吗?来海边找我,我就成全你。】
那纸条虽然没有落款,但是笔迹确实是原主的。
方凛穿越过来面临地最麻烦的一件事就是,他与原主的笔迹不一样,他模仿了很久很久,才勉强模仿到原主签名的九成相似,所以方凛一眼就认出了那个笔迹。
颜文宣常年在凛然,又是原主的情敌,自然也多少认得原主的笔迹。
显然,有人在假冒方凛,而且这个人模仿笔迹的能力非常强,至少比方凛要高明得多。
“这不是我写的,显然是别人冒充的,你也不想想都信息时代了,我干嘛不给你打电话,不给你发微信,非要给你写张字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