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稍稍松开她,引着她的小手印在自己胸膛。
他的心跳强烈而有力,充满了生命气息。
他说:“你摸摸,因为你在怀里,它跳得特别快。这就是喜欢。”
他从来不近女色,对于这份感觉也很陌生。但他无比确信,这就是喜欢。他活了这么久,还没什么人、事、物让他这么喜欢的。
他觉得自己也挺有意思,在这个世界厮杀了二十多年,黑白两道,他熟谙所有的规则,现在却要笨拙地学着去喜欢,好不容易学会了,还得教她?
这不就,倒数第二给倒数第一讲题,一个敢讲、一个敢听?
怀里的小姑娘一动不动,像是听傻了。
他哑然:“算了,说了你也不懂。”
他怀中温热,程萝像烫到了指尖——她想起那天在无道,她被一片黑暗困在浴室里,绝望中,也是摸到了他的胸膛。
结实的肌理、温暖的体温,还有有力跳动着的心脏。
她确实不太懂。
她挣脱开他的手,一时间有些无所适从,只想逃:“我不想感受了……如果我的所作所为伤害到了你,对不起。以后我不会到处拿你——”
话没说完,他又伸手捂住了她的嘴巴。
程萝不解,睁大了眼睛看他。
“程萝,你怎么这么可爱啊?”
什么事儿都当真。
段绪粗粝的手指轻轻覆在她的脸颊,指尖是一片细腻。他望着她茶色的眸子,里头有他的倒影。
他觉得自己真傻:跟她较什么劲儿呢?即使她真惦记那个姓林的,所以才不愿对他笑,他多哄哄不就完了?
他释然一笑:“程萝,你眼睛真大。捂住了嘴巴,眼睛显得更大了。”
说完,他又认认真真看了她一会儿:“你看你,脸也那么小,还不如我一个巴掌大。”
程萝不知道他怎么又绕到了这个话题,莫名其妙地把他的手推开。
“别不爽了,嗯?”他抚了抚她的长发:“以后想拿我气谁,就拿我气谁,行吗?你要觉得我名字好使,我送你,天天让你挂嘴边,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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