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眼睛,像是蒙上了一层阴翳,透不出丝毫的光彩,让人不由得心生惋惜。
少年依赖的模样不禁让陆明琛想起了自己的meimei,又兼他目不能视,陆明琛心中怜惜更甚,抬手抚了抚了他的头髮,温声道:你先去床上躺着休息,表哥再和你说。
塬随云闻言矜持的颔首,走到床榻前,自己脱了靴子和外衣,躺到了裡面,双手交叠于小腹前,一双眼睛却依旧望向陆明琛的方向,模样极为乖巧。
12.第十二章佳偶天成12
lt;/stronggt;陆明琛微微一笑,坐在了床榻边上,缓缓给塬随云说起了与蛮族的这一战。他的声线其实偏冷,在压低了几分声音后就更显冷清,加上他并不出彩的描写能力,这场在他人眼裡看来明明带着几分传奇色彩的战役硬是被他说成了再平平无奇的事情。
不过塬随云却听得认真,纵然他已经南疆这块广阔的土地,从不同的人口中听过了各种不同的版本。这些版本各异的故事裡,唯一相同的点就是把陆明琛当成这次的大功臣狠狠地捧了一把。
陆哥很厉害。他知道以陆明琛的家世,完全可以做个纨裤子弟,锦衣玉食,走马斗鸡,哪一样不比守在这边疆,对着这一群如狼似虎的敌人好。
他在陆明琛身边这些日子,很少见他好好休息过,就算是夜晚,也大多是点着一盏灯,端坐在桌前,一刻也不肯放鬆凝视着沙盘沉思,一身戎装更是难得见他解下,也只有打了胜战的这几日,才见他轻鬆了几分。塬随云初来之时,对这表哥的感觉平平,然而这些日子相处下来,见他行事举动,却是渐渐的佩服了起来。并且最重要的是,他人因他双目有疾,对他好似易碎品,处处小心翼翼。而他这位表哥,对他却与常人无异,渴了饿了自己去解决,饭来张口衣来伸手那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
这裡不是江湖,只有战场。金戈冷刃,刀枪无眼,人们的心思都放在了胜败,生死上面,谁又有那个空閒来关心他人如何,只求能活得久一点,盼能再见到苦守在家乡的亲人一眼。
换了其他世家子弟,在边疆这种缺衣少食,就连洗澡也要抠着水的地方估计要疯,然而塬随云却是如鱼得水,自在了许多。
他外表彬彬有礼,温文敦厚,实则是个性极为高傲自矜。塬随云无法接受那些不如自己的人,看似惋惜实则幸灾乐祸的眼神。<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 /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