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分钟,那男人才开口:“琴酒先生,对吧。”
琴酒淡漠的点了下头。
男人微微侧身:“请进,先生在书房等您。”
琴酒抬脚往里走,两步后在男人身后站定,突然道:“他虽然在旧金山捡到你这个日英混血,但是不代表你就有足够的资格留在他身边。”
说完这似警告似提点的一句话,琴酒没有再停留,迈步走了。
留下龙舌兰——现在还是格雷格,一脸懵逼。
他是怎么知道的?!!
琴酒没费什么工夫就找到了书房,事实上,屋内太多的线索都向他明确指示了书房的所在地点。他没有敲门,径直扭动门把手走进去,在合上门的同时顺手将门反锁。
然后他见到了,坐在窗前的,他那许久不见的友人,朝阳悠。
他已经二十六岁了,记忆里稍短的柔顺黑发已经变为了齐耳短发,眉眼在这几年长得更开,眼尾微微上挑,带着些许粉嫩的颜色,艳丽却不女气。比常人颜色稍淡些的唇微微上挑,仿佛随时带着笑意,令人舒适。
他并没有站起来,但身高大概也不低,恐怕有一米八出头。不过比起正常男子而言要显得瘦削一点,可能是平时太过忙碌,又不按时吃饭造成的。然而修身的黑色西装弥补了一些视觉上的不足,露于外面的白皙皮肤在黑色的映衬下显得愈发好看。
朝阳悠见到他,脸上扬起了微笑。他先静静观察了琴酒一会,像是从他身上寻找曾经的影子,又仿佛巡视和打量。
琴酒对这样的目光并不反感,因为他也是这样做的。
他们分别了太久,久到那个人已经成长为自己所不熟悉的样子。不光是身材,面孔,还有性格,行事方式。
他们都变了太多太多。
怕自己已经认不出对方,也怕对方认不出自己。
过了一会,气氛已经变得有些冷凝,朝阳悠才微笑着说些什么来缓和气氛:“对了,你之前见到格雷了吧。他叫做格雷格,是……”
“日英混血,你从旧金山捡来的。”琴酒淡淡的截断了他的话。
“你还是这么敏锐啊。”朝阳悠笑了笑,然后又有几分好奇的问:“不过这些是怎么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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