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说话了,重重地叹了一口气。
以沫听着这一声长长的叹息,只怪自己不能为他做任何事情。
“只是……”
“只是……”
“有什么你就说,干吗吞吞吐吐的?”
“学长,我喜欢上了一个人。”
“喔?”
“那个人,三年前我就认识,我一直都记得三年前他站在台上那耀眼的模样,还有很多次在教学楼转角处那个有小企鹅的背影,以及那晚拍在我肩膀上的那一下,还有很多他发给我的短信……”
以沫发现自己的心跳不太正常。听着电脑那头远在上海的寂静,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相以沫,喜欢就要勇敢大声地说出来!喜欢就去追,去告诉他好了啊!受不了你这样磨磨蹭蹭的!”以沫的脑海里顿时装满了杨夕式的思维。
以沫的手指继续在键盘上敲打着:
或许他永远都不知道,那天晚上他说我头发放下来的样子很漂亮这件事让我开心了多少天。站在教学楼的走廊上抬头仰望着他在的那个教室是我一天里最快乐的事情。有一次晚自习下课了我站在教学楼二楼看着他那个班级依旧灯火通明,我把折好的千纸鹤用力地往有光的高处扔了过去,希望他能快乐。只是第二天在楼下却捡到了被雨淋过又留着脚印的千纸鹤……
打了好多好多字,这么多想说的话终于一口气都说了出来。
夏雨一直没有说话,以沫不知道他在静静地看自己跳在对话框里的字还是睡着了。
不过都没有关系,该说的都对他说了,但还是要留一点点东西在自己心里,就当是女孩子的小秘密。
喜欢本来就是一个人的事情,本身就是一件快乐的事情。“我喜欢你”的后面无非就是一个句号,或许根本不需要回应。我对花说“我喜欢你”,对搞不定的英语说“我喜欢你”,这是一句再普通不过的赞扬,说给让自己有快乐心情的事物听。
时间七七八八,以沫的心就像一个快乐的精灵在空气里飘浮旋转。
以沫和杨夕在满庭芳吃完粥煲回来时在校门口碰到了陈术嘉和徐画正在买寿司。
象城二中大门口拉起了一条大横幅:“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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