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红唇涂得像猴子屁股。更有甚者说,我这种脸型的人,发起怒来都没什么架势可言的!忍了一会儿,我真的怒了,端起一盘羊腰子盖到了笑得最凶的哥们儿的脑袋上,一瞬间,油花飞溅,好生欢乐。
那次事故之后,我再没在聚会场合出现过。当然,也再没有人敢邀请我。
宋美龄说她喜欢法国梧桐,蒋介石就在整个南京种满了梧桐树。我说我喜欢海,王二就给我一直浪,一直浪……好在我心飞翔,好像也没那么在乎。
刚认识那会儿,我也了解过王二的过往。他家是搞消防的,我稍许打听稍许琢磨,估计是捯饬灭火器。至于他有几套房,我没问过;家底儿到底多厚、综合实力多强,我根本不关心。那些对我而言根本就不重要,我又不是要和他地老天荒永结同心!
被张三背叛后,我就再也不相信“有情人地久天长”这句话了,王二要是能毫无怨言地养上我一阵子,我也就知足了!要说结婚,那就是一辈子形影不离的厮混!我又怎么可能和他这种狐朋狗友满天飞的人厮混在一起?
在我的感情观里,婚姻必须以相互崇拜为主旨,以自由平等为基准。如果我是潘金莲,我一定会在武大郎那儿卧薪尝胆,在西门庆那儿修炼成精,最后跟武松安度余生。
可就我和王二而言,谈平等,他先天优渥自带光环,连朋友圈都金光灿灿,我追不上;谈崇拜,我们是以相互践踏、蔑视为乐,完全背离主旨。
其实也只有我自己知道,这些挑剔与不适,统统都是我给自己量身推送的预防针,我知道我们迟早有一天会分开,而且想必是他先抛弃我!因为在王二的世界里,大胸长腿蛇精脸的妖孽太多,而像我这样靠点儿小才得以小sao小浪的配角终究难以彻底将他制服。
可这些话,我从来没有在他面前讲过。对于一段结局明了且悲观的关系,心照不宣往往是维持现状的至尊法宝。
我俩都是激情派。好的时候,能二十四小时腻歪在沙发里不吃不喝,你亲我一下,我舔你一口,以此维持长达一天的欢乐。王二偶尔给我唱情歌,将我俩的名字编到歌词中。不好的时候很恐怖,吵架、摔碗砸锅,我的习惯性动作是拿包穿衣欲摔门而去,他负责将我拖回来,一把摔到床垫上。然后换他摔门而去,开始长达半个月的冷战。
王二从来都不打我,可总能轻而易举将我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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