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什么老友相逢歌一首。王二没推脱,沉默了一阵,上前点了《最炫民族风》。虽然跑调严重,却也不影响他帅得惊心动魄。
瞬间,我的心凉透了。其实我一开始就猜到了那姑娘是谁,从她看他的第一个眼神开始。直到他将话筒递到她手上,一个声音在我的耳边萦绕—“只有我最爱的女人才有资格和我对唱这首歌……”
从店里出来,王二说要先送连衣裙小姐回家,让我坐B先生的车,或者在门口等他拐回来接我。
我和连衣裙小姐异口同声:“不用了。”说着,她扭头上了不远处的一辆SUV,我转身就往地铁站的方向走,可令人气愤的是,王二竟没有追过来将我拉住。
我推开家门的时候,王二已经在客厅沙发坐了好一会儿了。我憋了半天轰出一句:“我们分手。”
王二说:“这么点儿屁事儿用得着小题大做么?”
我说:“对你事儿小,对我事儿大,哽在这儿难受。”
王二说:“你听我解释不?”
我说:“跟这无关。觉得你那群屎屁尿的朋友挺无聊的,我不想一辈子活在这种氛围中。”
这话刚出口,我就后悔了。一辈子?简直就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在人家心里,这恐怕仅仅是一桩欢场交易!我管你生活,你卖笑给我,这就perfect了。可也是那一刻我才恍然大悟,原来我是想要和王二过一辈子的,我好像真的爱上他了。
想到这儿,我更难受了,用力踢掉鞋子冲进了卧室。
那一觉睡得很累,王二在我梦里一直跑,我跟在后面一边飙泪一边追。
第二天,我一气之下从他家搬了出去,都走出数里远了,一抬头,才发现自己在这座不算熟悉的城市里举目无亲。我打开通讯录挨个儿翻,扳着指头数有能力收留我的人。算到最后,我还是按下了李某的号码。
李某接起电话,像是早有准备,先是人模狗样说了声“嗨”,跟着来了句:“我早说过,咱们这样的人,柴米油盐是捆不住的,你俩谁踢的谁?”
我一听,气不打一处来:“你他妈不风凉就不会说话了么?”
“还要怎么好好儿说,小姐,你都要睡大街了还这么理直气壮?”
“这叫气节!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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