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到位。
温瑾买菜,他扫地,温瑾在后厨里炸厨房,他在前台薅着小混混的领子bī着人家还上欠缴的酒钱,温瑾端着炸薯条出来给人上菜,他半路打劫,两手并用抓着薯条就往嘴里塞,还得点菜的小马仔给他付钱。
日子因而过得有模有样,唯一美中不足的是袁灼霸占了大部分的工作,并以伤病之躯占领了了店里的抹布、扫帚、拖布,坚决不让温瑾gān脏活。
当老板有了老板的样子,随之而来的就是因为体力消耗不到位而产生的失眠。
温瑾渐渐开始睡不着觉了,他开酒吧的初衷就是想借着这种昼夜颠倒的生意躲掉夜里的失眠,
但现在不行了,过于能gān的袁灼剥夺了他消耗体力的机会,这就导致每天打烊之后,他往chuáng上一躺,整个人毫无困意,而且眼前还能清晰无比的浮现出袁灼撅着屁股拖地的美景。
失眠令普通人变态,令不是普通人的温瑾格外变态。
第四天黎明,他又一次睁着眼睛躺在chuáng上,睡在地铺上的袁灼打着连贯的小呼噜,他忍无可忍的撑起身来以坐直睥睨四仰八叉摊肚皮的袁姓野狗,脑袋里当真闪过了了不得的想法。
只可惜当他伸出手去戳袁灼的时候,因为贼心太诚所以贼胆特别小的袁灼只傻不愣登的睁开眼睛,小心翼翼的捧住了他的手。
“温……呼……温哥,怎么了?有耗子吗?别怕,我去抓……呼……”
袁灼表面上是个野狗,实际上是个特别老实真诚的野狗幼崽。
牙齿很利,爪子很尖,肚皮热乎乎,爪垫软乎乎,比起肉罐头更喜欢羊奶粉。
温瑾承认他感受到了被击中心脏的滋味,这份感觉已经很多年没有了,他不缺陪伴他左右的兄弟朋友,但他缺少一个像袁灼这样的人,一条明明一身血气,却又有着幼犬眼神的傻狗。
店里不会闹耗子,会闹腾的只有温瑾心里蠢蠢欲动的老鹿。
温瑾叹了口气,抬手摸了摸袁灼硬茬似的头发,他从没跟别人说过自己失眠的问题,袁灼是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
袁灼从小觉多,沾枕头就着,他不理解失眠是什么滋味,他只觉得温瑾不愧是细皮嫩肉的大美人,连这种娇滴滴的毛病都当回事,实在是可爱得要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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