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抽了一本,《龙山游记》,翻来来,极为漂亮的蝇头小楷,却又不失风骨,字与字之间相隔距离刚刚好,字的大小也极为统一,整本书的字看上去统一的大小,看着让人舒服多了。
往往抄书者在文章开头,字体极为优美华丽,而越到后面,字体越为凌乱,疯狂。这样用心的誊写,沈锐更加觉得白棠是个可造之才。
“这些书都是我的宝贝,花了我好几年才得到的。”白棠得意地说道,虽然他没自己大哥二哥强壮,但是他记忆力好,不过几年的时间就誊写了一大个书架的孤本。
沈锐仔细看了看,发现确实许多书籍都是他曾经听说却没能见到过,没想到在这个地方居然就看到了。
“小白糖还挺厉害的啊,这要是开一个藏书阁,那可能吸引不少人呢。”沈锐是由衷地感叹,云海村读书人少,但是县城里面就不一样了,读书人多,为了这些孤本,一定会来看看。
白棠是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脸一红,“哪里有那么厉害,才几本书而已。”还称不上藏书阁呢。
不过要是等以后阁但是不错的一个想法。一粒种子埋进了土里,逐渐生根发芽……
两个人手里各拿了本书坐在椅子上,白棠是细细地品读,这书他读过三次以上,但他发现隔了一段时间再去看它,感觉又是不同。
最先看这本游记,只觉得风景美丽,心生向往,接着便觉得是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服饰,吃食都是不同,可故事里遇到的人都是热情好客。到了后来,他又从中感觉到了人心的防备,不由得喟叹一声作者用字之妙,一个细微地字眼,隐藏了那么多的情感,提到了人之本性。
长此以往,细细琢磨这些书本,他的文风也变得老练成熟起来。
有时为了静心,白樟经常给他燃上一支檀香,虽说檀香价格比起普通的香贵上许多,但是白樟出去做生意的时候认识了一位专门制香的老人,两人交谈甚欢,成了忘年交。听白樟无意说自己的弟弟喜爱檀香,那人便每年派人送了不少檀香过来。
白棠点了一支檀香,袅袅的青烟徐徐上升,似乎能隔绝屋外蝉撕心裂肺地鸣叫声一般,两人的心顿时静了下来。
过了没多久,沈锐就开始东看看西看看,碰碰茶杯,摸摸椅子。本来沈锐就是不爱读书的,以前在家中没少被自己大哥嫌弃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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