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冬的时候班上没有人不是里叁层外叁层裹成小萝卜小冬瓜的,写作业都要戴着半指的手套才能有点温度。
早情算是个小例外。
她十六七岁的时候的确不怕冷。
不怕到光腿也能忍。
姜颖穿着秋裤和棉裤,坐在位置上,双手揣在兜里还冷得瑟瑟发抖,看到早情的羽绒服下是一双连rou色丝袜都没有的腿时,也不禁对她竖起大拇指。
“勇士。”
早情却不以为然,“穿那么多,也太显胖了。”
姜颖冷得笑起来时嗓子都在抖。
“你都是有男朋友的人了,怎么,穿得不好看了李平川那个呆子还能嫌弃你?”
早情拿着笔在书上的空白页乱涂乱画,很不在意,“他能知道什么好看不好看的,只知道题难不难。”
“那你干嘛,跟自己过不去?”
“乐意。”
在那个阶段,大家对美的认知顶多停留在穿一双好看的靴子,一双可爱的手套,再不济涂一个粉色的润唇膏。
可早情已经知道涂完润唇膏再涂带颜色的口红会更漂亮,她自己也会做发型,偶尔编个小辫子扎起来就很惹眼。
夏天随她。
可到了冬天,老师都看不过眼,不得不把她叫到办公室说两句。
开场之前先喝了口水,喝完后放下杯子,上下扫她两眼,摇摇头,“封早情,这里是学校,不是走秀台,你这一天天的,来当模特的。”
早情一听觉得是在夸她漂亮。
嘿嘿一笑,“没办法,谁让我是班里的门面,场子得撑起来。”
老师没跟她嬉皮笑脸,重拍了下桌子。
“明天不准穿这样过来,不然就别进学校了。”
吼完,门刚好被敲响,解救了早情。
又好死不死的,进来的人是李平川,因为他的出现,办公室的气氛就变得格外诡异。
他们俩谈恋爱的事先是早情身边的人知道,接着是李平川的同学,而后便是两位班主任了,他们私下一定是聊过的,但对谈恋爱这种事,一向是没有根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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