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她的回答,一颗心吊得半天高。
“要不然你以为我爸还会有什么新话题吗?”瘫在大厅的沙发里,乐乐根本提不起劲出去疯了。
老爸就是会煞风景!
“乐乐,你不会回去吧?”
“小盼,朋友那么久了,你怎么还不了解我,我当然不会回去,我不适合乡下早睡早起的生活。而且回去那种小地方,没有朋友,什么都没得玩。”
方昭盼放心的拍着胸脯,“那就好,那就好。”
乐乐是她的死党,虽然她不属于那种很懂得玩乐的街头女孩,但和她在一起,从来不会感觉到无聊;且常常因为有她,男人迷恋她漂亮的美貌,为了讨好,她这个好友顺带沾了不少光,不时有免费的零食、饮料可享用。
乐乐是她交过最不亏本,也是最贴心的好朋友了。
“咦,芝麻呢?”乐乐突然四下望了望,却寻不着爱犬。
“啊!”方昭盼此时才发现握在手中的狗链不见了,“我只顾着听你讲电话,没注意它跑到哪儿去了……”
她有些愧疚的搔搔后脑勺。
“快找它回来,要是被管理室的人看到就完蛋了,虽然这栋大楼可以养宠物,但若吵到邻居,在公共场所大小便,罚款可不低……”乐乐边说着,边站起身轻唤,“芝麻,臭芝麻,你快给我出来……芝麻?”
一堵肉墙挡住了她的去路。
“欺骗父母亲不好吧?”一个饱含兴味的男声窜进她的耳膜之中。
“你……”乐乐猛一抬眼,视线纳入了声音的主人。
“垃圾小姐,你好啊,我们又见面了。”屈湛青愉快地向她打声招呼。
他正想带狗出去散步,走到大厅凑巧见着正在讲电话的她,于是他就倚在一旁听完音量不低的她与她父亲的通话,顺便借机多了解她——原来她并非与亲人同住,而能够买下如此奢华的公寓,想必她家庭的经济应该不虞匮乏才是。
“离我远一点!”忆及几天前的那个夜晚,想起他的可恶,乐乐心下一把火霍地燃了起来。
“这样不对吧,我好歹也算是你的救命恩人,担下了你的难堪,帮你打扫那一地的草莓蛋糕,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你不至于连一句道谢的话也舍不得说吧?”
清丽的容颜水嫩如上好的豆腐,有着孤意在眉、深情在睫的独有特质。白天见她,屈湛青发现比夜晚所见更美。
已是秋初,然而她的味道淡柔轻飘的掠过他鼻间,却是属于夏天的香气,萃取自天然植物的精华,展现澄澈清丽之姿,若有似无的迷醉了他的感官,令他意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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