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温度飙升了5度。果然,冬天的他一定是个绝好的聚热器,我站在他身边,对那些女孩偶尔瞟向我时目光中夹杂的飞刀视而不见,不禁为自己的远见暗自得意不已。
有这么个帅哥撑场面,我也勉强算个美女,酒吧一天比一天热闹,每晚都有人前来搭讪。看的顺眼的我便和人家天南海角瞎扯一气,看不顺眼的就把陆宸推出来挡架。他倒也义不容辞,一来二往,我们私下里交情越来越好,他的应付手段也越来越娴熟,话不多,绝不过分热情却又彬彬有礼,不会弄僵了气氛。看着他面对任何女孩都淡然处之,无论对方美若天仙或是丑似无盐,佩服之余,我忽然意识到,自己竟越来越依恋,站在他身边时的温暖。在他面前,我伪装坚强的面具越来越薄弱不堪,在他眼中,我可有些许特别?太久没有像这样为一个人心慌意乱,不安的感觉,一天胜似一天。
一直不是一个胆小的女子,也曾我行我素,飞扬跋扈,喜欢便是喜欢,昭告天下又何妨。可是面对他,所有的勇气仿佛一下子离我而去,难道真如张爱玲所说,见了他,我就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心里是欢喜的,又从尘埃里开出花来。只是,落地的种子,真的可以开花吗?
那天晚上,我照例斜倚在吧台一角,看陆宸调酒,这个时候,一般是不会有人点单的,待了一个多月,对他的一举一动早已不再陌生。去了初见时的惊艳,现在,每晚看着灯光下的他完全沉浸在他自己的世界中,对我而言,更像成了一种习惯。习惯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这种习惯已经令我上了瘾,他或许浑然不知,而我已是欲罢不能。
他的光芒令人无法忽视,好像春天午后的和煦暖阳,教人心甘情愿沉沦,只是,既是那悬挂在天的朗日,也就注定看的到,碰不着。他,应该已经有了喜欢的人了吧,他的音容笑貌﹑举手投足间﹐是种﹐完整的气息。是的,完整,所以他云淡风清,所以他明朗专注,不在乎身边是否有爱慕青睐的目光﹐不计较每晚的灯光下是否有人痴痴等候……而我,只不过是个贸然闯进来的过客,被迎面而来的绚烂照个满怀,可是握紧双拳的时候却也只有指腹冰凉的触觉。
我苦笑,微微撇开头,看到了她,不要问我为何能在人群中一眼注意到她,女人的直觉和敏感,有时候往往准的惊人。更何况,她很美。酒吧中,多的是漂亮衣服漂亮妆容,可惜真正漂亮的人并没有几个,而她,无疑是漂亮的,或者不应该称为漂亮,而是美丽。她静静地站在那儿,看着他,眼波流转,闪烁着一丝诧异一丝了然。我忽然觉得他们两个其实很像,如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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