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的眼里,我是个有点酷的小女人,他们很喜欢我;在他的眼里,我是个很酷的小女人,因为我一天到晚傻傻的!
我似乎从来不能像周围的人一样去预测未来的事情,我只是一味地感受生活中的细枝末节和儿女情长。不太会表达时用比喻,知道不该说时还直言不讳,无论错对时依然执著,我没有信念,但相信“奇迹”!
我只喜欢可口可乐,再冻的天也要吃冰淇淋,我会做菜,但不会煮米饭!
我一直觉得那种有才华和激情的男人才叫“酷”,那种爱摆“魄势”的少男和少女将来有的“苦”吃!原来我也很酷,所以等待我的也许是现在的快乐,将来的痛苦。
(天堂睫毛)
陌生人(1)
一部《不要和陌生人说话》的电视剧,引起现代人的极大兴趣。为什么?因为现实生活中,有意思的故事往往发生在陌生人之间,友善的,浪漫的,邪恶的,恐怖的,难忘的。只有陌生才会有距离,有距离才会敏感,敏感才更容易产生上述这些元素。而青春生命的勃发激情,是不怕陌生的,常常反而更喜欢陌生的好奇与冒险,他们有生命的资本——年轻。相对年长些的人来说,他们把陌生当作生活的润滑剂,可以让自己走得更远些,活得更潇洒些。前者把陌生当作警惕,使自己的生活圈越来越小,后者则把陌生作为交际的突破口,朋友
的领地越来越大。借用时下年轻人一句俗话:为什么不和陌生人说话?有空!陌生人?我喜欢!
我喜欢一个人去超市推着手推车慢慢和一个又一个陌生人擦肩而过;我喜欢一个人背上包去远方,在旅途中邂逅一个又一个陌生的故事。
一直记得那句话,有愿才有缘,因为渴望未知的情节,我接受每一个向我走近的陌生人。
在花市,我曾经三次遇见同一个男人。
我是爱花的人,有闲暇且有闲钱的时候,就脚痒痒拐去了花市。花市是潮湿的,潮湿中氤氲着香气,像初春时的雾气凝在青石板路上。暗香散在空气里,我闭上眼深深深呼吸,然后大口呼出,感觉身体里的浊气被替换了,身子骨里充盈的香气让我脚步轻盈、神清气爽。就在我睁开眼的当儿,我看见一个男人好奇的看着我。
我们擦肩而过,朝两个方向走开。
再遇见时我们手里都拿着花。我的手中是一束毋忘我,他捧着大朵百合。我们相互微笑、点头。当我站在花市对面公共车牌下的时候,我第三次看见他,迎面向我走来。
我们一路聊天,话题围绕花展开,渐渐铺开。他先到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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