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所以,我知道这些事。
那叫鬼迷心窍。他才看了几纸传真,便决意要向西安的一家小厂购买原料。他脑子精怪,眼光敏锐,走捷径,打擦边球,钻政策的空子,所有难缠或怪异的订单到了他的指掌间便顿时被削去了锋尖,变成了平铺直叙的流水线。他因为有着这样一双能使石破天惊的慧眼,而一直深得老板的欢心,所以,没有任何人对他要去西安走访厂商的计划提出不同意见。
爱上上司(2)
他就这样在西安遇见了她。她是那家小厂的经理助理,为了尽地主之宜,她陪他四处游玩。就是这样简单的一件事居然会成了他心里的一颗重磅炸弹。
第二次的鬼迷心窍。他很快做成了这笔生意,并且把诸如信用证、外汇、税款等等问题都拿捏得极为精准,再一次证明了他的才智过人。才智过人的他哪能日理万机?他于是顺理成章地需要一名助手,人选自然是那个据说精通业务的西安女子。
我见到了她,在一个典型的冬天的上海午后,太阳光从百页窗的缝隙里刺探进来,墙头有斑驳的光影,她提着行李径直来到办公室。她的座位,在他的对面。
这以后,常常可以见到他伸长手到对面桌上拿零嘴吃;或是挪到边上的会客台耐心地教她成本核算的方式;又或是被她打断了电话,微笑着回答“为什么”、“如何”这样的问题。他宛如一位可亲的大哥,以前老于世故的眼睛里居然也会小心地透露出温情的光,好像百页窗后面的太阳闪闪烁烁忽隐忽现。
第三次的鬼迷心窍。在一个周末大聚会的K房里,在那般高低无常的喧嚣乐声里,他和她居然可以莫名的争吵起来,他不知从哪儿来的无名之火,当众问出了“你是为了我来上海,还是为了来上海而和我好?”这样的话。她的眼光低回,终于为这道选择题选择了后者。
第二天,他交上了辞呈。美人不要了,江山也不要了。一甩手,他真的什么都放弃,大无畏的英雄气概在他的眉宇间竟是淋漓尽致。
却没想到,她在他离开后的不多时日,也辞了职,走时说是去深圳,从此音信全无。
这里说的是三年前的事了。三年后的现在,我在一个叫做“上海时光”的地方遇见了他,他叼着烟,正沉浸在六个人的牌局里。我叫了他的名字,他抬起头,还是旧模样。我们交换了新的名片。他在一家规模类似从前的大公司里做一份也类似从前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