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不是“白眼王八”,算得上一个“白马王子”,还是让女生尖叫和暗恋的那种。
第一日:
印记
不要因为也许会改变
就不肯说那句美丽的誓言
不要因为也许会分离
就不敢求一次倾心的相遇
总有一些什么
会留下来的吧
留下来作一件不灭的印记
好让好让那些
不相识的人也能知道
我曾经怎样深深的爱过你
第二章
你终于先开口说话了,我自然很得意。
我以为你的确和那些男生一样,会自信而又以一种不在乎的语气问我。
“做我女朋友,OK?”
然后就如我预计的,我会甜甜的和你笑上一阵,再告诉你:“不行!”接着跑一个没人的地方去,无法自抑的偷笑。
可是,你下来了。从那个阳台下到我面前来,你说:“我送你回家。”我既震惊又顺从的点点头。噫!你这人怎么这么怪!
你说话的时候,好像自然而然,天经地义的样子。
和我预料的一点也不相同。但我依然很得意。就这样认识你。
于是每天的这个时候,你都下来送我。下楼梯的时候,你总是一手插在裤子口袋里,一手抱着书本。那种只需转眼抬手就灰飞烟灭的气势总让女生惊叹不已。我便慵懒的倚着墙,数你一根根飞起来的发。我也明白了芷儿和Anddle她们说你天生就是王者的气势,不然我怎么会在你说送我回家的时候不由自主的点头?
总是在回家的路上,你淡淡的和我谈笑。一切从你那里听来,都是可笑或有趣的。除了你见到我抱着书本时会毫无语言却又自然的在我手中拿过书本,并不觉得有什么特别。
你不肯说那句美丽的誓言。我不觉得有什么不自然,正因如此,我才安心的走在你身旁。
第二日:
芙蓉玉
二十六颗珠圆玉润的
二十六颗晶莹剔透的
二十六颗粉红色的芙蓉玉
结成一串简繁的心事
系在手腕上
变成二十六颗温柔的心
第三章
我要回去我深爱过的城市。
告诉了你,你却微笑不作答。你从不制造绯闻。所以我想,我们现在的交往如真实般作答:你只不过要和我说说话。
走在华灯初上的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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