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我失恋了。”
通常在这里,只要有人说出这句话,就会有很多男人围上去安慰地拍拍失恋的人,然后乘机问对方有没有兴趣来个一夜情。
毕竟,大多数的男人来这里为的就是这个目的。他们平日无法暴露自己的性向,或是为了工作地位不得不向这个社会的多数价值观妥协,所以只能在夜里、在这座酒吧里、在最短的时间内,让自己的本性得到发泄。
这是一家Gay酒吧。
酒吧的名字叫作Scarlet Rage,在全世界都有分店,而这些分店会依据各国的民情而有不同的经营内容。
譬如在日本的总店,便是以美男子陪酒为主;在伦敦的分店,则有点像是圈内人才会知道的交谊地点,是认识圈内新朋友的好地方;而这家位于纽约的分店,性质好像一般的酒吧,这家店很开放,也不刻意隐藏Gay Bar的性质,是纽约许多同志喜爱的地方。这家店的二楼都是隐密的包箱,所以一些有名的演艺人士或是政商人物也喜欢选择来这里聚会。
来到这里的人,几乎都有着同样的目的,所以在这里的男人通常都是以肢体语言沟通;看对眼就直接上三楼开房间,度过销魂的一夜。
丹尼斯·帕克是地道的纽约人,二十五岁,长得一副美国大男孩的模样,金发、碧眼、有着一张爱笑的脸与洁白的牙齿,壮硕的身材与得体的衣着让他在这家酒吧里很受欢迎。
但是丹尼斯的运气似乎总是不太好。
别看他外表开朗,其实他算是个专情的人呢!
而这一点也让他在同志圈里更受欢迎,要知道同志们本来就不易寻找到志同道合的终生伴侣;就算找到了,也常常因为外人的眼光而让关系恶化,最终分开。
离合分别在同志圈里几乎已经是三天两头就会发生的小事,所以当丹尼斯哀怨地又在酒保雷蒙面前扁着嘴说自己又失恋的时候,听到的人只是耸耸肩;即使他们走上前来安慰,图的也不过是想乘机和丹尼斯这可爱的大男生来场“充满安慰性质的畅快性爱之夜”而已。
雷蒙递给丹尼斯一杯马丁尼,不耐烦地赶走那些围过来的苍蝇们,“去去去,没看到我们的小求已经这么难过了吗?这可是他第十五次──”
“十七次!”丹尼斯拿过酒杯一口喝下,不忘纠正雷蒙。
十七次!十七次耶!
这也太惨了吧?
想他丹尼斯年轻俊秀,大学念的是名校,还没毕业就被公司内定,目前在华尔街一家颇具知名度的证券公司上班。像他这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1页 / 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