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不用每天提着电脑上下班了,我想可以把笔记本电脑还给曾子墨了。
既然拿了稿费,晚上自然要请文夏曦吃晚饭。
文夏曦说拿了七千块的稿费,一定要吃顿好的,我们决定去必胜客。
我从来没过必胜客。我一直囊中羞涩,父母每个月给的生活费,除了吃饭,剩下的钱基本都是买书。张妍知道我没什么钱,所以和她在一起的时候,在外面吃饭基本都是张妍付钱,偶尔我付钱,也都只是在校门口小餐馆。
想想当初接下这活的时候,我是为了挣钱买两张周杰伦的演唱会票,帮张妍过生日;而我也答应过文夏曦和曾子墨,拿到稿费就请她们吃饭。如今,同张妍共渡今年的生日已经成为奢望,估计也不会请曾子墨吃饭,只有对文夏曦的许诺还没有落空,也许是因为我和她只是普通朋友。
必胜客的服务小姐长的比较漂亮,脸上还印了一个“PIZZAHUT”的标志。小姐热情给我们推荐“无比大鸟”的批萨。文夏曦说要个九寸的就好,要厚的不要薄的。我不知她所云,一看菜单八十八元,着实吓了一条,顶我一个星期的生活费了。
接着又点了一些饮料,鸡翅,意大利粉,差不多一百五十多块钱,要在平时我肯定吓的脸都绿了,不过今天拿了这么多稿费自然有恃无恐。
第一次吃西餐,我用刀叉的手法自然相当拙劣,切的碟子“咣吱,咣吱”乱响,餐厅经理终于按奈不住了,怕我把碟子切成两半,赶紧走过来说:“先生,要不要给你换一双筷子?”
我很是尴尬,说:“好吧,不过最好不要那种一次性的”
文夏曦再也不顾在公共场合的淑女形象,坐在我对面笑的人仰马翻。
文夏曦和经理交涉了几句,然后过来教我怎么用刀叉。
“用刀叉吃东西时,应以叉子将左边固定,……”文夏曦一边说,一边给我做示范。我不禁又想起张妍。
有一次她做一篇英文的阅读理解,讲吃西餐的时候如何用刀叉。她突然来了兴致,用铅笔和直尺给我做示范,我在一旁听的很不耐烦,就努力捣蛋。最后张妍怒了,命令我把“猪手”放在她面前当食物,然后她一边用直尺在我手背上比划,一边说“猪手”红烧比炖黄豆好吃,听的我鸡皮疙瘩掉了一地。
我也发现家庭背景的不同,也会在我和张妍身上打上深深的烙印。张妍经常在吃饭的时候会给我说:美式的吃法是先将食物全部切成小块,再换右手拿叉子慢慢吃;吃体积较大的蔬菜时,应该用刀叉来折叠、分切,而较软的食物可放在叉子平面上,用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 / 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