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杖?00万欲觅26岁以下身高160以上本科学历肤白貌美体态苗条之女士为伴”,“我要去投奔他。”她似乎认真地说。
我笑道:“不是我舍不得你,就怕人家看不上你。如果你有信心,我也不阻拦。”
谁知我回家的时候,她真的不在家里,还留了纸条,说是投奔幸福去了。我还当她是赌气,回她母亲那里去了。便懒得找她,因为她这样做也不是第一次。在内政变成外交得时候,我的态度一向很强硬。谁知她一去就是一个星期,大大超出了惯例。我再拐弯抹角地给她母亲打了个电话,她母亲说她闺女根本就没有回家。
她真的追求幸福去了!
痛苦是免不了的,不仅是失妻之痛,而是实在太丢面子了,我好歹也是一男人,虽然不是气宇轩昂,起码也是一表人才啊!和自己睡了两年的女人,说走就走,就像住了几天的旅馆,结账就走人;何况她连账也懒得结!我考!
唉,她以前说她喜欢这些,我还当是她没有长大。记得认识她不久得那些日子里,我们挽着守走在B市的大街上,看见B市最高的建筑―――36层的税务大厦,我也不知是那根神经出了毛病,牛B哄哄地说:“将来我也会有这样一幢大楼。”
她当即消除了她的身体与我的身体之间的约1厘米的隔阂,仅仅得靠在我得肩膀上,陶醉得不行。我也颇有成就感。
过了一会儿,她又抬起头,怯生生地问:“你有了钱,我老了,你会不会嫌弃我啊?”
我抚着她的头,大度地说:“怎么会呢!不过,我得将你好好包装一番,给你镶金牙,每颗牙齿上再嵌一颗宝石,让你说话是金口玉言,开口便熠熠生辉――每个女人都羡慕你!”
她当即咧开嘴笑,仿佛是在“试嘴”似的。
两年过去了,那幢大楼自然没有影子,就是我们的蜗居,还是学校一位老师调走了,凭着我和他的关系还比较好,在同等价格的竞争中他优先卖给了我,两居室,100平方,也还可以住得下。这勉强让谢红叶高兴了一阵子,因为以前我们住在学校旧体育馆改成的平房里,那里上面一截是空的;隔音效果很差,有时候做那个事也放不开,缩手缩脚的。我隔壁的一位老兄,带了女孩子回来,那妞声音特别大,鬼哭狼嚎的,像杀猪一样,以至他的邻居、一个刚调来的名叫王记发的中年教师不得不敲了敲他的门:“兄弟,小点声,我女儿明天还要上学!”这事一时成为美谈。
【在(趾环王)的大作中提到:】
有了那个教训,我们总选在白天做那事,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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