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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走,我爱你
作者:董晓磊
《别走,我爱你》PART 1
“只有两人相爱,对方才是自己眼中的惟一,如果他不爱我了,也不过就是芸芸众生中的一个,丫不要我是丫傻逼,我急什么呀?”我很坦然,毕竟不只是他一个人有审美疲劳。
丁鑫立刻跟上说,“明明是她把人家玩弄了又不想负责任。”“哦……怪不得她这么平静,人家跟她的时候还是处男吧?”阿雅咂着嘴点头。……有这么两个混账室友……我是全世界最不幸的美少女。
我不和他们理论,你知道,和傻逼讲道理就像往五谷轮回之所里扔石头,其结果必然是溅到一身轮回的五谷。
我叫陈默,女,在读本科生,无男友。现与两个朋友在校外合租公寓,准备考研中。如果你觉得我说话方式古怪……抱歉,所有失恋的人说话都一样死气沉沉。很遗憾你没在我春风得意时看见我,那时候我可天真灿烂着哪,智商和幼儿园小朋友有一拼。
《别走,我爱你》序
过去的一年半我写了四十多万字,对我这个学理工的文盲来说,真是个不小的工程。同时我从一个话篓子变成了一个沉默的人。有道是初出江湖,天下无敌;行走三年,寸步难行。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我终于看到了自己的愚蠢,开始学着让嘴比大脑慢一些,同时发现沉默的大多数的不为人知的快乐,这种状态挺好。基于对沉默这个词的热爱,我给女主角命名为“陈默”。我喜欢懂得适当闭嘴的女孩子。
我最初给这本书起名叫《花痴招展》,这个名字因为太过低级趣味被砍掉了,改成了现在的名字,特此通告,以免论坛上的兄弟姐妹们看不到全文失望。书名叫什么我无所谓,反正一个文盲自娱自乐,叫什么不行呢?
掺杂了太多商业气息的写作并不是有趣的事,敲上最后一个句号时我感到一种热情殆尽的疲惫,真的很累了。我写字只是玩票性质,不指望以此安身立命,消遣而已。流行文化即用即弃,所谓畅销书作家的名头不过一张音乐椅,大家轮流坐。“美少女作家”更是提也不要提,丢不起那人。
也许你不喜欢这样,可是有什么办法呢?我大概是老了,呵呵,从水蜜桃变成西红柿,真不好意思再拿自己当水果看了,奔三的女人了……咳咳。
我笔下的女孩子,林晓蓓也好,陈默也好,都是执着倔强,至情至性的女孩儿。我真心地喜欢这些天真善良的孩子们,为爱生为爱死的小儿女们,兀自懵懵懂懂地甜蜜辛酸着,纵使悲伤也动人。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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