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奶的劲儿跟他抢插头,“不给!就不给!”
一边抢一边数落他,“眼瞅着毕业的人了,一天到晚不干点正经事!你想没想过以后怎么办啊?还骂我!你要不要脸啊?啊……”
宣桦比我力气大,一把夺过了插头,他不满地瞥了我一眼,“神经病”,忙着又去联网。
我又惊又怒,眼泪夺眶而出,“好!好!我再来管你我不是人!”
说完夺门而去,把正蹲门口听得起劲的俩宣桦同学吓得一哆嗦,赶紧作出副来劝架的样子,“老宣,你就跟小陈认个错嘛,都气走了。”
《别走,我爱你》十四(5)
“不惯她那毛病!她哪个月不走个七八回啊?没事儿,一会儿就颠儿颠儿地回来了。”
我气得浑身乱抖,猪!猪!猪!我恨恨地想:男人啊,就是这么一种蹬鼻子上脸给三分颜色就想开染坊的东西。什么同甘共苦,扯淡。一魔兽就把他迷得五迷三道了,要是练上奇迹不得连亲妈都不认识了哇?我是再也不理他了,让他找魔兽当老婆吧。
《别走,我爱你》十五(1)
痛定思痛,我承认自己办了一件错事:那就是让宣桦成为了自己的一项习惯。
我们这一茬人普遍自恋,而且严重缺乏安全感。爱情中的习惯,看似简单,力量却也不可小觑。滴水穿石,不知不觉间,宣桦成了我生活中固定的一部分,没有他打早安电话我会赖床,没有他的约会我懒得上妆,我习惯了他在身边听候调遣,就像我习惯自己的肢体和五官。
我不想要……任何关于男人的习惯。
我一向敏感多疑,经历过窦志鹏的变节后我终于悟到了一个真理:男人撒谎是可以不经过大脑的!徐齐一在阿雅面前表现出的忠贞不贰更让我确定:防人之心不可无。
谁的衣柜里没有一具骷髅?谁的脸上不戴一个面具?
相爱简单相处难,新鲜容易保险难。丁鑫阿雅认定我是凡事不上心的甩手掌柜,其实我一样有满腹烦恼,只是没有挂在脸上而已。
谈恋爱也有学问,记得一个“美作”说过:现在的人对于爱早已十分的陌生,那不但是奢侈的,而且是极其危险的。当代的恋爱是一种毫无逻辑的后现代艺术:你要想爱一个人,你首先得让他觉得你不爱他;你要想让一个人爱上你,你首先得防止自己爱上他;你要想爱一个人同时又让他爱上你,那你最好远离他。事情就是这样。新时代的青年大多数是仓促自卫的惊弓之鸟,所以新时代的恋爱就得娴熟运用游击战术,这是当今流行的恋爱规则。
我决心戒掉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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