忍,我也不是吃软饭的,拔出旁边的剑就刺了过去,不想那斯还有两下子,跟我大战三百回合不落下风,可我也不是省油的灯,跟我斗狠看我最强杀招独孤九贱,刹时间屋内剑气纵横,那老板抵挡不住终于被我打出店门。不过他的店铺好象,可能,有点不太严重的破损。可是那能怪我吗?我这是正当防卫啊!”
“还有………………”
“停,停!巴斯克,我不管原因怎样,最后那些店主讨债上门还不是剧团给你还的,反正你不还出这笔钱就别想走人。再说了,你还能到哪里去,不要忘了玛莎可不一定会跟你走噢。”
“是啊!巴斯克,你就别走了,其实这里也没什么不好,薪水又高,待遇又好,又有人寿保险,又有养老保险,更主要的是你整整追了玛莎姐五年,现在总算有点眉目了,你这样走了不觉得可惜吗?”悦耳的声音再次响起。
“你还说,要不是你这人妖一天到晚和我演爱情悲剧,我会那么惨吗?每场演出都被观众扔臭鸡蛋,西红柿,香蕉皮……你以为很爽啊?”王子对着那个擦皮鞋的少年吼到。仔细看那个少年,不得了的超级美少年,金黄的发亮的柔发一大半扎在头顶,小半散垂下来,在微风中拂舞,(凯滋:屋里哪来的微风。女鬼:要你管。)散发着让人心醉的潇洒和无拘无束。朴素的衣服没有掩盖少年的绝世容貌,不过这个少年看起来有点眼熟,具体的说就像刚才舞台上的那个少女。
“不要骂我人妖,我可是真真正正的男子汉。我也不想演女主角,可是团长说我们剧团就我最漂亮,虽然我也这么认为。而且团长说演爱情剧特别是悲剧比较吸引观众,能使人回味无穷。”
“团长……”
“不用说了,巴斯克你还是努力工作早点还债吧!凯滋,皮鞋擦完了没?”
“好了,团长,给。”
“恩,今天你也累了回去休息吧!我也真是的,竟然叫我们剧团的首席艺人擦皮鞋。”
“没什么了,团长,谁叫我擦皮鞋的技术高超呢!那我先走了。”
这个少年叫凯滋·费里得,今年16岁,是明之大陆三大剧团之一—奥巴代亚剧团的当家花旦。奥巴代亚剧团是个历史悠久的剧团她驻扎在海曼斯王国第一大港口城市斯巴达。说到剧团就不得不介绍一下她的情况,奥巴代亚剧团分三个部,分别为杂技部,歌剧部,和戏剧部。团长就是之前的那个老头,下设三个部长分管三部。
凯滋是个孤儿,从小就被团长收养。凯滋天生聪明机智5岁那年就在团长的指导下学习走钢丝,不到一个月就在钢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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