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应该干点什么打发时间,我站在门口的柜子前开始翻东西。里面果然挂着我早上穿的外套。只是翻遍了兜,也没找到手机。
好在摸出了半包烟,但没打火机。我正埋头在柜子掏兜,只听到身后的门吱呀一声开了。
我以为是王盟,满心欢喜的回头看。结果马上如坠冰窟。
眼前站着的,分明是上午打我的人!
上午他捏我的痛感还记忆尤新,我大脑一片空白,人不由自主的就往后缩。另一只胳膊紧紧抱着我那条伤手。要是他再来这么一下,我这手可真的算废了。
然而事实永远比想像更精彩。就像阿甘说过:“生活就像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下一秒吃到的是什么。”……大概是这样说的吧,总之我确实没有想到下一秒他居然从背后掏出一把匕首,伸手拉过我尚且还完好的那条胳膊就是一下。
他的刀是黑色的。很奇怪居然这时候我还有心思感慨,真是把好刀。
皮肤被划开的瞬间,因为实在太快,那一刻并没有感觉到多疼,然而血马上冒了出来,我当时的面色一定很难看,况且胳膊还被死死拽住,我一口气堵在胸口,居然没有喊出声,只是抬脸朝他面上望去。
那是什么表情?
那肇事者似乎比我受的惊吓还大?血流出来的瞬间,只见他瞳孔猛的缩紧,一把扔了刀子两手就上来死死卡住我的大臂。顺便接住了我即将瘫软的身体。
其实我晕血。
只听门咚的一声响,有人大喝了一声,接着是保温桶掉在地上叮叮咚咚的声音,然后我真的晕了过去。
一天晕两次。林黛玉也比不过小爷我了。